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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丰县猴石镇人民政府东丰县猴石镇猴石村水泥路维修改造工程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20-06-03
受东丰县猴石镇人民政府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东丰县猴石镇猴石村水泥路维修改造工程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东丰县猴石镇猴石村水泥路维修改造工程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JLHYZB-2020-029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13766002342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东丰县猴石镇人民政府

地址:东丰县猴石镇猴石村

联系方式:吴先生13766002342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吉林省宏元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王经理0431-80542021

代理机构地址: 长春市南关区华远路与华明街交汇(华润橡树湾 G3-313室)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东丰县猴石镇猴石村水泥路维修改造工程采购项目已由东丰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下达的采购任务通知书:项目采购X[20200601]--0072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东丰县猴石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东丰县猴石镇猴石村水泥路维修改造工程采购项目

2.2 建设地点:东丰县猴石镇猴石村。

2.3招标项目编号:JLHYZB-2020-029

2.4 标段划分:独立标段。

2.5工程预算金额:100.0707万元

2.6 计划工期:2020年6月30日- 2020年10月20日。

2.7质量标准:合格。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申请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市政工程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明。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应具备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及以上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明,拟参加本项目的相关人员应无在建工程;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被授权委托人须为本公司人员。

3.5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6 外省企业需按照吉建管【2018】12号、吉建管【2019】11号文件办理入吉企业信息登记, 备案登记成功后方可参与投标。

3.7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8 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3.9投标人需提供不参与涉黑涉恶承诺书。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6月5日至2020年6月11日(法定节假日、公休日休息),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到长春市南关区华远路与华明街交汇(华润橡树湾 G3-313室)报名和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须携带下列证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1、营业执照原件;

2、资质证书原件;

3、安全生产许可证明;

4、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明;

5、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原件(2016年、2017年、2018年)

6、项目经理二级建造师及以上资格证明、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明;

7、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8、中国裁判文书网犯罪行为查询记录;

9、“信用中国(www.credi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记录网上截图”(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6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6月29日10时00分,地点为东丰县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二楼第一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5.4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5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控制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辽源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东丰县猴石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吴先生

电话:13766002342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宏元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经理

电话:0431-80542021

 

 

 

 

监督管理部门:东丰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投标申请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市政工程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明。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3.2 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应具备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及以上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明,拟参加本项目的相关人员应无在建工程;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4 被授权委托人须为本公司人员。3.5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3.6 外省企业需按照吉建管【2018】12号、吉建管【2019】11号文件办理入吉企业信息登记, 备案登记成功后方可参与投标。3.7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3.8 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3.9投标人需提供不参与涉黑涉恶承诺书。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00.0707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20年06月05日 08:30 至 2020年06月11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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