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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盐业集团有限公司采购供应链智慧监管系统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2025-04-30

中国盐业集团有限公司采购供应链智慧监管系统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0702-2540CITC7122)

项目所在地:北京市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盐业集团有限公司采购供应链智慧监管系统建设项目,招标人为中国盐业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 100%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招标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概况及招标范围:2022年,中盐集团建设推广了统一电子采购平台,目前全级次企业已全部通过该平台实施招投标和非招标采购方式全流程操作,为进一步加强采购业务合规性,全面提升监管效能,中盐集团启动本项目建设,借助先进的统计分析、数据治理、流程合规监管技术,以及AI、大数据等新兴技术,聚合集团电子采购系统中的采购寻源数据、供应商数据与采购合同数据,ERP中的订单数据,司库系统中的付款数据,引入国资委商业信用中心数据,构建中盐集团采购与供应链大数据模型,对采购与供应链过程数据进行实时监控和分析,触发预设风险条件自动预警,在线实时督办处理,重大风险限制业务继续开展,实时监管采购后履约支付情况,以期实现集团各级企业采购项目的事前、事中、事后在线实时监督和智慧管理,提升集团采购与供应链管理水平。

2.2进度要求:总工期4个月,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完成需求调研、方案设计及蓝图评审,2个月内完成开发、与国资委商业信用中心对接、与采购系统对接、测试,实现数据接收与分析;向对接系统返回处置方法、ERP系统对接、司库系统、电子商城系统等系统的对接等功能根据需求调研和实施方案约定的时间完成。完成与采购系统对接后,具备系统上线试运行条件,试运行3个月,进行算法调优,系统终验后进入12个月免费维保期。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项目需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为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2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经营异常;(由招标代理机构统一查询,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3.3投标人不得为《中国盐业集团有限公司固定资产投资(含工程建设)项目供应商黑名单》及《中国盐业集团有限公司生产经营性物资服务项目供应商黑名单》中列入的企业;(由招标代理机构统一查询,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3.4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21年度-2023年度或2022年度-2024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提供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报告应涵盖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及利润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若少于规定年份,则至少须提供一个完整年度的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无法提供的须合理说明理由并提供自成立以来至投标截止日期的财务状况表。)

3.5投标人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须提供1份企业央国企或集团型企业采购数据监管模型类系统实施业绩;(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及相应验收报告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合同复印件须包含首页、内容页、签字页)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招标文件采用网上审批下载方式发放,不向投标人提供纸质文件;发售日期为2025年4月30日上午9:30至2025年5月16日下午16:30,售价为1000元,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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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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