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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华电天山北麓基地610万千瓦新能源项目100MW光热发电EPC总承包工程A标段—发电常规岛及吸热塔建筑安装工程-谈判采购公告
2025-04-30

新疆华电天山北麓基地610万千瓦新能源项目100MW光热发电EPC

总承包工程A标段—发电常规岛及吸热塔建筑安装工程

谈判采购公告

一、采购条件

新疆华电天山北麓基地610万千瓦新能源项目100MW光热发电EPC总承包工程已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新疆华电天山发电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业主自筹。本项目由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西北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总承包(EPC)建设,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采购代理机构为:陕西省采购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根据工程进度需要,现对本项目A标段—发电常规岛及吸热塔建筑安装工程进行公开竞争性采购。

二、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1、采购编号:SCZF2025-JT-0996/002

2、项目名称:新疆华电天山北麓基地610万千瓦新能源项目100MW光热发电EPC总承包工程A标段—发电常规岛及吸热塔建筑安装工程

3、采购范围:

负责包括除镜场以外的整个项目的施工,包含但不限于主厂房施工、接入汇集站施工、吸热塔施工、盐罐基础施工(不含隔热层)、换热区施工、电缆及接地敷设、地基沉降观测、进场道路、场内检修道路、厂区围栏、防洪、安全设施标准化(含围栏、标识、标牌,满足华电安全设施要求)、场地清理、地基处理、110kV至220kV汇集站间隔及110kV外送线路施工(以接入系统批复为准)、环境保护及水土保持设施、设备材料二次倒运、建设期工程保险(除工程一切险和第三者责任险)等。服务期限从中选至电厂240小时试运行、质保期满止。采购范围详见采购文件中合同附件1 《标段范围划分及工程接口界限》。

4、项目工期:计划开工日期为2025年5月25日;并网发电日期为2026年12月30日,具体开工时间以采购人书面通知为准。

三、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 具有国家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国家能源局核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二级及以上、承试类二级及以上),且在有效期内;

(3)近五年(2020年01月01日至今,下同)至少具有单机容量300MW及以上火力发电或50MW及以上光热工程主系统建筑安装的施工完成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及竣工证明);

(4)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拟派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必须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或机电工程)资质证书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证)。近五年具有火力发电工程项目经理业绩,且目前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施工负责人(附承诺书)。

(6)供应商不得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7)本标段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方式进行谈判响应。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从2025年04月30日18:00到2025年05月08日18:00(北京时间)。

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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