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抚州市分行物业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招标编号:03-10-04A-2025-D-E06670)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抚州市分行物业服务采购项目(招标编号:03-10-04A-2025-D-E06670)由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抚州市分行(以下简称“招标人”)批准并落实资金,组织本项目的相关招标工作。现委托(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抚州市分行物业服务采购项目。
2.2招标范围:本项目拟采购1家供应商为招标人提供物业服务。具体内容及要求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规范书。
2.3项目性质:服务。
2.4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2.5服务期限:一年至三年。合同一年一签,试用期三个月。一年合同期满后,如中标人达到招标人各项考核目标,经双方确认后可再行续签1年,最多续签2次,续签的合同须按中标价执行,且不得改变主要条款。
2.6服务地点:江西省抚州市。
2.7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305.13万元(三年)。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2其他条件:
(1)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标包投标或未划分标段/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加投标(利害关系的公司包括员工本人、亲属、近亲属及其他利害关系设立、控股或具有实际控制权的公司)。
(4)未被列入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不良供应商名单中。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为合格制,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投标将被否决。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5月6日至2025年5月12日,上午8时30分至下午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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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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