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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兴海运【浙能7】轮【富兴17轮】 2025年度中间检验驻厂修理招标公告
2025-05-07

富兴海运【浙能7】轮【富兴17轮】 2025年度中间检验驻厂修理招标公告

富兴海运【浙能7】轮【富兴17轮】 2025年度中间检验驻厂修理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浙江富兴海运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公司,资金来源已落实,现采用公开招标资格后审方式进行采购。

一、本次招标内容

富兴海运【浙能7】轮【富兴17】轮2025年度中间检验驻厂修理

二、投标资格条件、要求

1.是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投标人在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存在“不良行为”,被列入浙能集团供应商“黑名单”或作“暂停使用”处置的,且该处置仍在有效期内,不得参与本标段投标。

3.拟派项目负责人被列入浙能集团“人员黑名单”的,且该处置仍在有效期内,不得作为本标段项目负责人。

4.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被列入浙能集团“人员黑名单”的,且该处置仍在有效期内,该投标人不得参与本标段投标。

5.近三年内被列入国家应急管理部(查询网址为:https://www.mem.gov.cn/fw/cxfw/xycx/)认定的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6.投标人须具备7万吨及以上船舶修理的生产能力;

 

7.投标人自2024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单独承修完成过类似工程业绩(4万吨以上且金额在200万元及以上的船舶修理)达到15及以上艘次。(以上业绩可用采购文件中的附件表格以清单形式体现,如招标人对投标人提供的清单真实性有疑问时,投标人须提供合同原件供评标委员会核对)

8.投标人应位于距离标的船舶指定航线(秦皇岛港-宁波港,具体航线轨迹以附件一航线轨迹图中所标注的经纬度及航线为准)80 海里以内;

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未发生因船厂责任造成的和责任还未判定的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须提供未发生因船厂责任造成的,或责任还未判定的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证明);

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未发生一般以上环境污染事件,未发生环保行政处罚事件或有社会影响的环保事件(须提供未发生一般以上环境污染事件,未发生环保行政处罚事件或有社会影响的环保事件证明);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三、招标文件获取

1. 未取得“平台”用户名和密码的潜在投标人,请前往 “平台”进行注册备选供应商或浙能供应商,并下载“投标管家”,凭本企业用户名和密码登录 “投标管家”购买招标文件后,可下载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

2. 招标文件出售时间:2025年05月07日 09时00分至2025年05月13日 17时00分。

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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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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