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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热力集团娄烦县城集中供热热源厂迁建工程锅炉补给水处理系统(锅炉补给水处理系统、加药系统、取样系统)采购及服务招标公告
2025-05-07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中国-山西省-太原市

一、招标条件

本太原市热力集团娄烦县城集中供热热源厂迁建工程(招标项目编号:M1400000026012878002),已由娄烦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以娄审管审批字【2025】26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申请政府专项债券、中央预算内资金、财政补助资金,其余部分企业自筹解决,招标人为太原市热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并在“平台”以全流程电子招标投标的方式组织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规模:太原市热力集团娄烦县城集中供热热源厂迁建工程锅炉补给水处理系统(锅炉补给水处理系统、加药系统、取样系统)采购及服务。

2.2招标内容:本招标项目不分标段。

本工程设置全自动软化水装置,系统出力100m³/h,1套,材质不锈钢304。开式软化水箱V=100m3,1套,材质不锈钢304,占地尺寸最大为4m*6m*4m。包括锅炉补给水处理系统、加药系统及取样系统等,说明软水设备罐体材质,罐体壁厚、直径,并注明设备单个罐体的净重(不含树脂)及总重量(不含树脂)和内防腐方式,单个罐树脂装填量及总装填量。

报出一套硬度在线监控装置、单个罐体(不含树脂)、隔膜阀价格,计入招标总价中。单独报出一吨树脂价格,并计入招标总价中。具体内容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2.3设备服务范围:产品及配套设备、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的提供;所投设备的包装、运输到交货地点、卸车(卸车投标人负责;招标人确认收货前,所有质量及安全由投标人负责)、投标人负责安装、调试及试运行。

2.4交货期:合同签订后在30天设备交付并开始安装,设备交付之日起共45天设备交付及设备安装完成。

2.5交货地点:娄烦县城集中供热热源厂迁建工程现场。

2.6交验方式:按本项目设计要求及国家验收标准执行。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生产本设备相应能力的制造商;国家实行生产许可或其他强制认证的产品,必须具有有效的证书。

3.2投标人近3年内(2022年4月-至今)具有单个合同单台设计处理能力不低于100t/h的软水设备业绩和具有单个合同单台处理能力不低于V=100m3的开式软化水箱业绩,并提供该业绩项的合同(供货业绩以与最终用户签订的合同首页、合同型号及数量所在页、签字盖章页为准)。

3.3投标人近3年来无骗取中标、被限制投标、违约行为和重大责任事故。

3.4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 “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5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且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5- 5 -7 17:00至2025- 5- 1417:00(北京时间)。

4.2获取方法:登录“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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