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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城10号院二期智能化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05-12

阳光城10号院二期智能化工程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阳光城10号院二期智能化工程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郑东)商务外环路23号中科大厦8楼806室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5年05月26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 项目名称:阳光城10号院二期智能化工程

1.2 采购编号:HNZB2025050261

1.3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单位自筹,已落实

1.4采购内容:阳光城10号院二期智能化工程,包括但不限于采购人提供的智能化施工图纸及采购人确认的完善、优化后的施工图、图纸会审记录和答疑记录、设计变更、各系统的工程量清单及各系统设备报价明细和采购文件范围内所涉及的全部内容【备注:①总包单位负责电气专业图纸设计范围内的线管、接线盒、箱体等的预留预埋,且预埋线管穿钢丝引线并确保通畅;②电井内竖向桥架由总包单位施工,主楼地下室及地库水平桥架(智能化、电话、宽带、电视合用)由智能化施工单位施工并负责与总包单位预留桥架对接】,主要包括包含以下各子系统:1)门禁、一卡通系统;2)视频安防监控系统;3)车辆管理系统;4)背景音乐系统;5)五方通话系统;6)机房工程;7)弱电综合管网系统;8)电子巡更系统;9)周界防范系统。

1.5工期:90日历天。

1.6项目地点:郑州市管城回族区尚庄阳光城10号院二期

1.7质量要求:合格,实现设计功能和满足国家、行业相关验收标准及发包人要求。

1.8标段划分:1个标段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2.1资质要求:

1.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自行承诺)。

2.须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2项目负责人要求:需拟派现场项目负责人,负责施工期间的现场总协调和技术指导。(提供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拟派书,格式自拟)。
2.3财务要求:企业财务状况良好,财产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自行承诺),并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成立不足一年的公司可提供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

2.4信誉要求: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者投标资格被取消、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等问题(自行承诺)。

(2)本次采购活动不接受拟要求的施工资质被全国和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标注为资质异常的企业(供应商自行承诺或提供相关证明)。

(3)供应商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供应商须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服务”→“失信被执行人”→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查询“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服务”→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进行查询“企业”。供应商须按以上查询方式进行查询,并在响应文件中附查询结果证明文件,有失信记录的拒绝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2.5其他要求: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自行承诺)。

2.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磋商文件

3.1时间:2025年05月13日 至2025年05月 19日,上午08:30-12:00,下午15:00-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3.2地点: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郑东)商务外环路23号中科金座8楼806室。

3.3方式:现场领取,领取文件时须提供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3.4售价:500元/标段,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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