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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电投贵州金元鸭溪电厂3、4号机组6kV综合保护装置及厂用电监控系统改造招标公告
2020-06-04

国家电投贵州金元鸭溪电厂34号机组6kV综合保护装置及厂用电监控系统改造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招标人:国家电投集团贵州金元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资金来源:项目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

招标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工期/交货期

招标文件价格(元)

2020-HD-GZJY-0000-1-0034-1/7

7.鸭溪电厂34号机组6kV综合保护装置及厂用电监控系统改造

鸭溪电厂34号机组6kV综合保护装置及厂用电监控系统、6kV公用段母差保护升级改造。投标方负责本项目所有的设计、采购、制造、供货、运输、安装(原厂用电监控系统和保护装置的拆除,新供货范围涉及的监控系统设备和保护装置安装)、调试(包括与厂用电监控系统连接的所有系统和保护设备的通信协议解析、接口设备供货、通信联调等)、运行、验收、消缺、以及新设备移交后的售后服务等。

合同签订后40个自然日内所有改造需要的设备及零部件到达现场,现场施工工期为工作票办理开工之日起20个自然日内完成本项目所有改造工作并试运合格。

1000

注:以上为参考参数和数量,具体参数、数量及招标范围以招标文件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标段名称

资格要求

7.鸭溪电厂34号机组6kV综合保护装置及厂用电监控系统改造

基本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为中国境内注册机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允许代理商投标,需提供生产厂家授权代理资格证明资料。

3.具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必须持有国家认定的资质机构颁发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或等同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4.提供的产品必须通过国家检测认证,需提供型式试验报告;所投标产品需提供工业应用场合相关标准的电磁兼容试验检验报告。

5.产品应具经认证的检测中心的入网检测报告(10kV系统)。

6、安装调试部分允许分包;不允许转包。投标人若分包,必须按招标文件要求随投标文件提供分包单位的资格文件供招标人评标时审查。若投标人未提供或提供的资料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则视为无效投标。

7.在近3年内不存在重大安全事故,或在近3年内不存在两次及以上较大安全事故,或在近1年内不存在较大安全事故,或近1年内在国家电投系统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

专项资格要求:

施工单位需具备国家建设主管部门核定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设施承装类承装(修)四级及其以上许可资质。

业绩要求:

投标人提供近6年内5个单机容量300MW及以上燃煤电厂6kV综合保护装置及厂用电监控系统供货或改造成功运行一年的业绩,并提供相应的项目复印件(至少包括:项目使用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项目验收报告、项目首页、参数页、供货范围页和签字页复印件等)等文件,资料缺少的业绩视为无效业绩,评标时不予认定。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064日至2020611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

4.2招标文件价格

购买招标文件需支付招标文件工本费,招标文件价格详见《招标范围》。招标文件自愿购买,一经售出,费用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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