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化鸡笼山石场剥离物外运综合利用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代理机构编号:04-06-04A-2025-D-E07246)
本项目梁化鸡笼山石场剥离物外运综合利用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编号: 04-06-04A-2025-D-E07246),招标人为惠州市汽车运输集团有限公司(下称“招标人”),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欢迎符合资质并有意向的投标人提交密封投标文件,有关事项如下:
1、项目概况
1.1项目规模:梁化鸡笼山石场剥离物外运综合利用,需外运并综合利用的剥离物约为650万吨(以实际综合利用吨数为准)。
1.2最低单价控制价:5.2元/吨(含税)。
1.3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至2028年11月1日。
1.4招标内容:投标人以不得低于本项目最低单价控制价的单价金额向招标人购买剥离物进行综合利用(包括剥离物的运输、加工、销售及其他有关工作)。具体详见《第五章 项目需求》。
1.5项目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1.6中标人数量:本项目不划分标包,中标人数量为1名。
1.7分包情况: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否则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并由中标单位承担违约责任。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2.2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信息查询结果界面截图,加盖投标人公章。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以招标代理开标当天查询结果为准。)
2.3投标人须提供由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有效期内的排污证明资料(排污许可证、排污登记等相关证明资料,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并提供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https://permit.mee.gov.cn/permitExt/defaults/default-index!getInformation.action)的“许可信息公开”或“登记信息公开”的查询截图)。
2.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不允许转包分包(提供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中附件2.13“承诺函”)。
2.5单位负责人若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提供附件2.6“投标人控股及管理 关系情况申报表”及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中附件2.13“承诺函”)。
2.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必须符合的要求。
3、招标文件的获取
3.1请于2025年05月14日8时30分至2025年05月20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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