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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庆元支公司员工食堂食材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05-14
项目公告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庆元支公司员工食堂食材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本项目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庆元支公司员工食堂食材采购项目(采购代理项目编号: 02-06-04F-2025-D-E09521)由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庆元支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批准并落实资金,组织本项目的磋商工作,采购合同由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庆元支公司(以下简称“人保财险庆元支公司”)根据成交结果与成交人签署。现委托(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进行公开竞争性磋商,有意向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可前来参与磋商响应。 

一、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1.1 项目名称: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庆元支公司员工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1.2 采购范围:本项目拟通过竞争性磋商的方式选择1家供应商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庆元支公司负责配送包含肉类、水产类、禽类、速冻食品、蔬菜、粮油类、调味品类、豆制品、南北干货等产品提供食材配送服务。具体技术要求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1.3 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4 项目性质:货物。

1.5服务期限:采购期限为签订之日起1年,到期后,由我方对服务项目进行评价,评价结果为良好以上,且合同内容、金额、市场价格未发生不利变化,可续签2次,每次不超过1年。

1.6服务地点:浙江省丽水市庆元县(具体地点由采购人指定。)

1.7预算金额:28万元(含税)。(合同有效期内,因项目执行的不确定性,我司不承诺中标人实际在年度内的量,具体以实际量为准。若合同期间未达或超出预估规模,采购人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供应商自行承担所带来的风险)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2.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如为企业法人,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如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须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登记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复印件);

2.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2.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2.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2.5经营状况良好,且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2022年1月1日至磋商当日)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骗取中标和重大违法记录(无重大违法记录是指在经营活动中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须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2.6 未被列入公司供应商黑名单或已不在禁入期内。严禁列入采购人及其所隶属的中国人民保险各级机构的供应商黑名单且在禁入期内的供应商参与采购活动。(须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2.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须提供书面声明函,加盖公章);

2.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响应。(须提供书面声明函,加盖公章)

2.9供应商须是生产或销售本次招标采购内容的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

注意:如在中标后或签订合作后,采购人发现投标时中标人有虚假资料或不满足上述单个或部分要求的,采购人有权取消供应商中标资格或单方面解除合同。

特别说明:本项目为企业内部采购行为,执行企业内部采购制度,非依法必招项目,请各供应商知悉。

三、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为合格制,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磋商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响应文件将被否决,不进入磋商、详细评审等后续环节。

四、磋商文件的获取

4.1磋商文件获取时间:20255148时30分至2025521173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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