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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节能(齐齐哈尔)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分系统及整套启动调试招标公告
2020-06-04


中节能(齐齐哈尔)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分系统及整套启动调试询比公告

中节能(齐齐哈尔)环保能源有限公司根据采购工作安排,就下述项目组织询比采购,现诚邀符合资格要求的潜在供应商参加本项目。

一、项目名称:中节能(齐齐哈尔)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分系统及整套启动调试

二、项目编号:20200302030100905001001

三、采购方式:询比采购

四、采购人(采购组织人):中节能(齐齐哈尔)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五、代理机构甘肃蓝野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六、所属项目名称:中节能(齐齐哈尔)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分系统及整套启动调试

七、项目概况:

(一)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二)项目建设规模:中节能(齐齐哈尔)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设计日焚烧处理城市垃圾800吨,新建2条焚烧线,配置2台400 t/d机械炉排型焚烧炉和2台中温中压余热锅炉,配一套15MW的汽轮发电机组+1套800t/d湿解系统,年处理垃圾29.2万吨(详见第四章 供应商服务要求)。

八、服务内容:本工程所有分系统调试、整套启动调试及试生产期间的配合、调整、完善等一切工作,调试质量按国家及行业有关标准要求达到优良等级,按火电机组达标投产标准及相关规定执行,保证机组达标投产。(具体详见本项目技术规范书)。

九、服务主要技术要求:详见采购文件第四章 供应商服务要求。

十、服务工期或期限要求:2020年6月20日-2020年10月31日(具体时间以询比人通知为准)。

十一、服务地点要求:齐齐哈尔市昂昂溪区水师公路至杜尔伯特公路南侧,崔门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北侧,齐齐哈尔环卫处垃圾处理公司院内。

十二、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一)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二)其他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

(1)供应商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完成本次采购项目服务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供应商具备有效的电力工程调试电源类乙级或以上资质,同时具有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试类四级或以上资质。

2、财务要求:供应商的财务状况良好(如投标人2019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未完成,投标人应至少提供2016年度、2017年度、2018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

3、业绩要求:具有1个以上北方高纬度垃圾电厂(焚烧炉排形式)类似机组的调试业绩(提供业绩合同证明材料)或同类型机组3个以上(同类型机组为2X400t/d+15MW焚烧炉排形式)。

4、信誉要求: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附信用中国查询记录截屏)。

5、其他要求:供应商具备完善的认证体系、项目调总具有同类型机组调总业绩、专业调试人员及性能试验设备均具备符合国家及行业规范要求的资质。

十三、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供应商自行判断是否符合公告要求,并决定是否获取采购文件参与项目。

十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一)采购文件获取截止时间:2020年6月11日23时59分截止(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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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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