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能源东部电厂2025-2028年度非生产区保洁及消杀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深圳能源东部电厂2025-2028年度非生产区保洁及消杀服务项目
招标编号:0310-ZBZX-服务-20250119
招标代理人:
日 期:2025年5月23日
1、 (以下简称“招标代理人”),受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置业管理分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现邀请能够满足本项目投标资格要求的企业(以下简称“投标人”)就下述招标项目参加投标。
包号 | 项目名称 | 内容 |
01 | 深圳能源东部电厂2025-2028年度非生产区保洁及消杀服务项目 | 具体详见“第八章 工作任务书(技术规范书)” |
备注: |
2、 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深圳能源东部电厂2025-2028年度非生产区保洁及消杀服务项目
2.2项目地点:深圳市大鹏新区大鹏街道金沙西路63号
2.3受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东部电厂(以下简称“业主方”)委托,甲方对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东部电厂(包括东部电厂一期、二期项目)(以下简称“电厂”或“厂区”)进行物业管理服务。
3、 招标范围(内容):
深圳能源东部电厂2025-2028年度非生产区保洁及消杀服务。具体内容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七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第八章 工作任务书(技术规范书)”的全部内容。
4、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5、 投标资格要求:
5.1 投标人须为响应招标要求、参加投标竞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事业法人,并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证明文件: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电子章,如营业执照不能体现评审信息的,须提供营业执照注册地的工商局或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上查询的投标人市场主体信息打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电子章);
5.2 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中国”中没有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证明文件:投标人无需提供证明文件,以评标委员会在开标当日的全国企业信息信用公示系统、信用中国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
5.3 投标人法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关系的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5.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7、 重要提示:投标人在投标时需按招标文件“第五章 格式1-8 廉政承诺函”的内容及格式进行承诺。
8、 招标文件的获取
8.1 获取时间:2025年5月23日09时00分至2025年6月5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
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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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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