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岗鸟山煤炭有限责任公司矿井水、生活污水处理专业化托管运营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TCL-ZB-25407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鹤岗鸟山煤炭有限责任公司矿井水、生活污水处理专业化托管运营,招标人为鹤岗鸟山煤炭有限责任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鹤岗鸟山煤炭有限责任公司矿井水、生活污水处理专业化托管运营;
2.2项目地点:鹤岗市东山区东方红乡;
2.3项目规模:矿井水处理约340万吨/年、生活污水处理约9万吨/年,具体以实际处理量为准;
2.4服务期限:运营服务期三年,为2025年10月1日至2028年9月30日;
2.5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的相应规范规程标准和招标人相关要求;
2.6招标范围:鹤岗鸟山煤炭有限责任公司矿井水、生活污水处理专业化托管运营,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7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应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者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2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资产负债表显示偿还能力良好、损益表显示利润状况良好、现金流量表显示资金运用状况良好,有一定营运资金,有承担风险的能力。须提供承诺及2021年~2024年间任意连续三年由第三方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
3.3投标人2022年1月1日至今,须具有1个10000立方米/天及以上规模的矿井水处理运营业绩,同时具有1个500立方米/天及以上规模的生活污水处理的运营业绩。(如同一份合同中包含上述2种服务内容的,每包含1种服务内容可视为1份业绩)(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应附合同扫描件或复印件及至少一张对应增值税发票的扫描件或复印件。合同扫描件或复印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合同范围及运行周期等信息。不满足上述要求的,视为无效业绩。)
3.4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环保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且为投标人在职人员(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2024年11月至2025年5月中的连续6个月的社保证明)。
3.5投标人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3.6投标人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3.7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及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自投标截止时间前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以判决时间为准),其投标将被否决。
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0其他要求: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5月26日9时00分至2025年5月30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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