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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财政和公有资产管理办公室大沥镇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代理银行资格服务(0809-25403FSG302004801)招标公告
2025-05-26

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财政和公有资产管理办公室大沥镇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代理银行资格服务(0809-25403FSG302004801)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0809-25403FSG302004801)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沥镇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代理银行资格服务(招标项目编号:0809-25403FSG302004801),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招标人为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财政和公有资产管理办公室。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本项目为大沥镇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代理银行资格服务,包括代理大沥镇财政性资金直接支付、授权支付和清算业务、公务卡结算业务和代理大沥镇代管资金财政专户结算业务、公务卡结算业务,具体要求以用户需求书为准。本次招标将根据综合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选取前两名为中标候选单位,综合得分排名第一的投标人承接序号1的业务(即代理大沥镇财政性资金直接支付、授权支付和清算业务、公务卡结算业务)、综合得分排名第二的投标人承接序号2的业务(即代理大沥镇代管资金财政专户结算业务、公务卡结算业务)。中标候选单位经公示无异议的,将确定为本项目中标单位。服务年限:服务期限为三年,具体起止日期以合同约定为准。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标段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大沥镇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代理银行资格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大沥镇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代理银行资格服务:

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或登记,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表)复印件;如上一年度或本年度新成立的,则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报表复印件;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12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5.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财政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2022〕3号)执行)

6.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或分支机构核发的金融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

7.具有经中国人民银行佛山市分行(或中国人民银行佛山市中心支行)认定的准予代理国库集中收付业务(含财政直接支付和授权支付)资格;(提供证书复印件)

8.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记录名单;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相关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以招标代理机构于资格审查期间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投标;(提供《投标函》或格式自拟的书面声明)

10.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提供《投标函》或格式自拟的书面声明)

11.同一银行只允许总行或其中一个分支机构参与投标;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5年5月27日00时00分00秒-2025年6月03日23时59分59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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