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格预审公告
1.项目条件
本项目宁东矿区矿井水及煤化工废水处理利用项目DCS采购(项目编号:CSIEZB170406629)已经批准实施,项目业主(招标人)为中国五环工程有限公司,最终用户为神华宁夏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采购资金: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的货物为DCS及配套管件、法兰等,内容如下:
设备名称 | 数量 | 交货地点 | 使用单位 |
DCS | 控制点12000点(预估) | 宁夏灵武市宁东镇中心区神华宁煤宁东矿区矿井水及煤化工废水处理利用项目现场、仓库或其他指定地点 | 神华宁夏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供货日期:卖方收到中标通知书后50天内。
付款方式:20%预付款、50%到货款、20%调试款、10%质保金。
支付形式:现金或承兑汇票。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和履行合同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2) 提供近8年内(2009年1月-至今)至少3份在中国大陆大型石油化工装置、大型煤化工装置或工业生产配套的污水处理装置项目的DCS系统业绩,同一个项目中投标方提供的DCS合同中的总I/O点数(含同一个项目内的单个装置或多个装置)应不低于15000硬点,成功连续应用1年以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15000硬点依据合同的技术协议中的I/O点数或通过卡件计算出来的I/O点数为准。在有效应用业绩清单中至少提供合同和供货清单(供货清单中必须含所提供的产品型号与版本号)、工程项目名称、最终用户的联系方式、签订合同时间、产品型号、系统点数(或卡件数量)等信息;
(3)提供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9001)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4)提供有效的CCC认证或CE认证;
(5)提供近三年(2014年-2016年)经第三方审计后出具的财务报告,近三年每年产品销售金额不低于5亿元人民币,且不得存在亏损情况;
(6)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
5. 申请报名
5.1凡有意申请资格预审者,请于2017年08月15日至2017年08月21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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