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石河子市实验幼儿园建设项目方案及初步设计(概算)(BTJY08GCGK2020393)已经由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八师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师发改综【2019】505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石河子安南经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财政。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石河子市实验幼儿园建设项目方案及初步设计(概算)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八师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立项批复投资额为14500.00万元;本次招标额为0.00万元。本工程拟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报名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实施地区:八师 2.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石河子市35号小区 3.工程规模:总建筑面积18900平方米,包含地上面积18600平方米,地下面积300平方米,包括幼儿生活用房、后勤用房、门厅及行政用房、多功能厅、室内活动室、幼儿足球场、停车场等、以及室内外装饰装修、水电路气暖、景观、绿化、设备购置等配套工程。 4.本次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 ||||||||||
|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工期(天) | |||||||
| BTJY08GCGK2020393-02-01 | 石河子市实验幼儿园建设项目方案及初步设计(概算) | 本项目方案及初步设计(概算)的全部内容。 | 0 |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条件:1.资质等级及范围: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 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营业执照范围内包含咨询业务。有与本工程项目类似业绩,技术力量雄厚,综合业务能力强,社会信誉好,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编制能力。自治区以外中标企业承诺在签订合同前完成进疆信息登记。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国家注册一级建筑师执业资格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他要求: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设计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拟采用的方式为: 资格后审。当采用综合评估法,且下载招标文件的潜在设计投标人在15家以上时,招标人可以对潜在设计投标人进行资格预审。 四、投标须知 注:投标单位须办理CA数字证书和法人证书,通过CA数字证书登陆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系统进行填报入库信息;信息审核后方可进行在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各主体类型下领取招标文件。 具体注册事宜见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通知公告《关于注册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主体信息库有关问题的说明》、《关于办理兵团公共资源一体化平台网上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 五、招标文件获取 1.领取时间:2020年06月05日 20:00:00至2020年06月10日 2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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