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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锅炉厂有限责任公司一厂房鉴定隐患处理(二期)和既有老旧厂房加固(二期)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2025-05-30
公告
哈尔滨锅炉厂有限责任公司一厂房鉴定隐患处理(二期)和既有老旧厂房加固(二期)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TCL-ZB-256107)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黑龙江省

一、招标条件

哈尔滨锅炉厂有限责任公司一厂房鉴定隐患处理(二期)和既有老旧厂房加固(二期)工程施工(招标项目编号:HTCL-ZB-256107),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招标人为哈尔滨锅炉厂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对哈尔滨锅炉厂一、三厂房及管子库进行屋面板及板缝老化坠物处理、加固;混凝土排架柱缺筋少筋外包碳纤维加固;预制混凝土吊车梁疲劳荷载超限导致承载能力降低按照体外预应力方案加固;维护墙体陷落、开裂要求销键或网片墙加固。因上述个别建筑属于国家工业遗产、历史建筑,此次加固、补强要求在保证建筑外观及使用功能前提下,按照专业鉴定结论及加固设计单位所出结构加固、补强技术方案,对存在隐患的老旧厂房预制混凝土吊车梁、屋面板等构件进行加固、处理。

招标内容与范围:详见公告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标段2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第1包;002 第2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第1包;002 第2包: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特种工程(结构补强)专业承包资质,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证企相符且在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任职。项目经理应为本单位在职人员,并提供企业为其缴纳连续三个月(2025年2月至2025年4月)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证明(建办市函【2019】92号文件中规定的6类情形人员除外)。

3.3施工现场管理人员要求:投标人应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黑建规〔2023〕2号)文件规定(专业承包工程),以不低于文件规定的标准数量配备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投标人也可以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及人员。

3.4信誉要求:

(1)投标人、单位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经理自2022年5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犯罪记录;

(2)投标人、单位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经理至投标截止日期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针对本项目出具“不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承诺书”。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5年05月30日14时00分00秒---2025年06月05日14时00分00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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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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