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集采招标网
滩晒海盐新工艺海水浓缩制卤技术研究及应用(采购公告)
2025-05-30
:"

科研合作采购公告

1. (顾问咨询机构)受福建省泉州晶海轻化有限公司(采购人)委托,对滩晒海盐新工艺海水浓缩制卤技术研究及应用(项目编号:0624-254925573)的下述科研合作内容进行国内公开竞争性谈判,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对该采购内容及服务进行密封的竞标。

2.采购服务的主要内容:

合同包

服务名称

主要采购内容及要求

实施地点

1

滩晒海盐新工艺海水浓缩制卤技术研究及应用

1、项目属性:本项目为科研合作项目,采用联合研发、共担风险模式开展滩晒海盐新工艺海水浓缩制卤技术研究及应用,依据《福建省盐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第四十八条(四)的规定,采用公开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

2、科研合作形式:该项目由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围绕采购内容及要求展开科研合作攻关,需共同投入研发资源。采购人提供项目科研场地,同时负责场地的整改与管理工作,并安排人员共同参与科研等;供应商按约定完成工艺方案研究,完成设备的设计、试制、安装、调试和试运行,在数据分析的基础上,优化工艺、完成工艺包的定型及其他研究成果。主要采购内容及要求具体详见谈判文件第三章“采购内容及要求”。

福建省泉州晶海轻化有限公司指定地点。

注:本项目按合同包进行授标,供应商应对上述整个合同包的内容和服务进行完整报价,不得仅对合同包中的部分内容或服务进行报价,否则将被视为未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要求,其报价将被否决,具体内容详见谈判文件。

3.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

3.1供应商应是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有能力提供采购内容及服务的国内企业或事业单位。供应商应在谈判文件中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3.2本次接受联合体报价响应。①联合体报价的,联合体所有成员单位(含联合体牵头人)总数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均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或事业单位法人资格;②联合体各方在同一采购项目中不得以自己名义单独报价响应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的报价响应;③联合体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采购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能力;④联合体各成员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协议中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各成员应承担的职责;⑤联合体报价响应的,拟派出的项目总负责人必须由联合体牵头人派出;⑥报价保证金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缴交。

4.愿意参加本项目谈判的供应商(或联合体牵头人),请于2025年 5 月 30 日8时00分起至2025年6 月 6日止17时00分(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
请登录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