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集团
华能华苏太仓发电有限公司2025年度脱硫用石灰石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5-05-30

项目编号:CCTC10251224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开标时间:2025年06月20日 11时00分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华能华苏太仓发电有限公司2025年度脱硫用石灰石采购,招标人为华能华苏太仓发电有限公司。该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就本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简介与招标范围:华能华苏太仓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厂”)地处江苏省太仓市港区浮桥镇,距江苏太仓市中心24公里的长江南岸,距苏州工业园区约43公里。厂址北靠长江,南依滨江大道,东邻太仓市第二自来水厂,西毗鹿鸣泾河。

电厂一期工程建设2×320MW级国产燃煤机组,两台机组分别于1999年12月和2000年4月相继投入商业运行。二期工程建设2×630MW级国产超临界燃煤机组,两台机组分别于2006年1月和2006年2月投入商业运行。

本项目华能太仓2×100万千瓦机组扩建项目工程拟扩建2×1000MW国产超超临界凝汽式燃煤发电机组,采用先进二次再热技术,同步建设烟气脱硫、脱硝设施,烟尘、SO2、NOX排放浓度达到超净排放标准。

华能太仓2×100万千瓦机组扩建项目自2023年9月份主厂房浇筑第一罐混凝土,第一台机组计划投产日期为2025年6月19日,第二台机组计划投产日期为2025年6月30日。

暂估数量:脱硫用石灰石7万吨。暂估数量,不作为发货和结算依据,买方有权根据项目需要停止卖方继续供货。

具体技术要求详见附件技术规范书。

2.2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3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至2025年12月31日,具体每批次供货数量及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按现场实际用量结算。

2.4 交货地点:华能太仓2×100万千瓦机组扩建项目指定地点交货。

2.5 验收计量方式:过磅称重。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法人;

3.2 投标人须为所投产品的生产制造商(须提供由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和采矿许可证)或经销商(须提供所投产品的生产制造商由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和采矿许可证);

3.3 自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必须具有单份合同供货量不少于2万吨的石灰石供货业绩合同至少一份,须提供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体现供货标的物信息页

3.4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

备注:

(1)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潜在投标人提交意向资料后从招标公司获取到招标文件,不代表已经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以投标人成功递交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售价:200元/标段,售后不退。

4.2 意向资料递交时间:2025年05月30日 09时00分到2025年06月13日 17时00分。

4.3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25年05月30日 09时00分到2025年06月13日 23时59分。

4.4 投标意向资料递交及招标文件获取流程:

(1) 投标人须在平台上注册成为会员。

(2) 投标人根据页面提示上传投标意向资料(证明满足本章第三条投标人资格要求的相关资料),并提交项目联系人等信息;投标人意向资料通过后,在线支付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成功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

(3) 购买招标文件的发票,投标人可登录平台在线自行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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