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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青海省分公司西宁市分公司供应站物资配发及四区行政辅助外包项目招标公告
2025-05-30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青海省分公司西宁市分公司供应站物资配发及四区行政辅助外包项目招标公告 时间:2025年05月30日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青海省分公司西宁市分公司供应站物资

配发及四区行政辅助外包项目招标公告

青海尚诚弘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受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青海省分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根据2024年10月28日西宁市分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决议、2025年3月12日《关于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青海省分公司西宁市分公司供应站物资配发及四区行政辅助外包项目的批复》(青邮分办〔2025〕10号)及西宁市分公司《关于集中采购“西宁市分公司供应站物资配送辅助服务外包”项目的请示》(西宁邮政〔2025〕77号)、《关于集中采购“西宁市分公司四区行政辅助外包”项目的请示》(西宁邮政〔2025〕101号),完成西宁市分公司供应站物资配发及四区行政辅助外包服务商采购工作。就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青海省分公司西宁市分公司供应站物资配发及四区行政辅助外包项目项下的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对投标人在“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上传的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审查。

一、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青海省分公司西宁市分公司供应站物资配发及四区行政辅助外包项目

二、项目编号:QHSC-FW-25001

三、项目概述:该项目总预算87.65万元/年(包含社保费、福利费、税费等不可预见的费用),其中:西宁市分公司供应站物资库管及材料配发服务15.48万元/年,西宁市分公司供应站物资市内配送服务7.99万元/年。西宁市分公司四区行政辅助外包服务64.18万元/年。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服务)规范》。

四、招标内容:库管及材料配发服务、市内配送服务及四区行政辅助外包服务;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服务)规范》。

五、服务期:1年

六、服务地点:

1:库管及材料配发服务:西宁市分公司物资供应站(西宁市城西区新宁路24号);

2、市内配送服务:西宁市分公司物资供应站(西宁市城西区新宁路24号);

3、四区行政辅助服务:西宁市分公司城西区分公司(城西区新宁路24号)、西宁市分公司城中区分公司(城中区南大街2号)、西宁市分公司城东区分公司(城东区铁中巷1号)、西宁市分公司城北区分公司(城北区柴达木西路41号)。。

七、最高投标限价:

序号

外包服务内容

招标最高限价

拟外包服务数量

备注

1

库管及材料配发服务

591元/天

262天

最终以实际外包量或服务量据实结算

2

市内配送服务

304.5元/天

262天

3

四区行政辅助服务

2450元/天

(4处)262天

注:(1)投标人须以“包”为单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并以“包”为单位提供投标文件。

(2)本项目/包最高投标限价为详见上表,投标人报价如高于最高投标限价,其投标将被否决。

(3)(标的名称)实际采购数量以招标人订单数量为准,不承诺最低订单数量。

(4)本项目共1个标段,编号为QHSC-FW-25001(标段名称或编号),供应商可对上述1个标段投标,允许中1个标段。

八、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供应商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在“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二)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三)投标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包的投标。

(四)提供经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近一年财务状况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完整的审计报告;新成立公司提供成立当年到至今的财务状况表或提供银行出具的近三个月的资信证明。近半年内任意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记录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需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五)投标人应具备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营业范围需具备人力资源服务或外包服务等相关类似营业范围(须提供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和组织代码证等复印件,已实行三证合一的企业,只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六)供应商应为一般纳税人,并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提供相应证明文件(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官网查询截图)承诺函无效)。

(七)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投标人须按照“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提供上述资格要求的有效证明材料,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九、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

(一)办理CA证书

登录“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网址:https://cg.11185.cn)办理CA证书等。

流程:注册→登录→【CA办理】→查找对应项目→报名→填写相关信息→审核→下载招标文件。CA证书办理、“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操作相关事宜请下载“平台首页—用户中心—下载中心—下载: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操作手册-电子采购分册-投标人”,或可联系客服电话:400-898-8881,CA客服电话:400-788-8550(周一~周五9:00-17:00)。

(二)获取招标文件

获取文件流程:进入平台—注册并办理CA—(审批通过)—选择参加投标的项目—购买招标文件—填写并上传订单信息(支付凭证)—(审批通过)—下载招标文件(具体参照平台页面右下角“投标人操作指南”)。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5月30日至2025年06月07日,每日上午0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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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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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89940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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