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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晋安区鼓山镇人民政府鼓山镇年度宣传氛围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2020-06-07
受福州市晋安区鼓山镇人民政府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鼓山镇年度宣传氛围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鼓山镇年度宣传氛围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FJJSZB-T-2020008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魏芬

项目联系电话:0591-88308333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福州市晋安区鼓山镇人民政府

地址:福州市晋安区鼓山镇人民政府

联系方式:潘女士0591-83611868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福建嘉森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魏芬0591-88308333

代理机构地址: 福州市台江区白马南路321-5号

 

一、供应商资格要求简要说明:

1、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货物及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供应商才能成为合格的报价人。需提供以下资料:1、报价人应是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服务的国内供应商;须提供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2、报价人必须提供无行贿犯罪承诺函。(原件须附在响应文件技术商务部分正本中,副本附复印件)3、本项目报价人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1)财务状况报告:提供经审计的2018年度的财务报告或经审计的2019年度的财务报告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2)依法缴纳税收: 提供投标截止日期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缴税证明;(3)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投标截止日期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交社保的证明材料;注: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4、报价人应在谈判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报价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报价。注: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以上所有的资格要求并提供资料,所有提供的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应属法定有效期内的,若发生变更的,应按有关规定办理完变更手续后方可参加投标,并以发证机关核准的变更为准,所有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应是清晰的,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二、获取谈判文件时间及地点:

获取谈判文件的时间:2020年06月08日 08:30 至 2020年06月10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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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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