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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安县标定地价体系采购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0-06-07
受镇安县自然资源局的委托,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镇安县标定地价体系采购项目(二次)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镇安县标定地价体系采购项目(二次)

二、采购项目编号:SXLC2020-CS002-2

三、采购人名称: 镇安县自然资源局

地址:永安路41号

联系人:镇安县自然资源局

电话:09145339132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陕西隆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商洛市镇安县永乐街道办镇城社区后街28号邑品府邸综合办公楼11层

联系人:白工

电话:09145322387

传真:09145322387

五、采购内容和需求:镇安县标定地价体系采购项目(二次)1项

项目概况: 镇安县城市规划区等处宗地建立标定地价体系数据库系统

项目用途: //

采购预算: 193788.00元

六、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特定资格条件: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②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具备土地评估行业主管部门核发的评估B级及以上资质;③供应商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具有土地评估师资格;④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⑤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⑥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竞争。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5.《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6.《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八、磋商文件 发售时间、地点

1、发售时间:2020-06-08 09:00:00至2020-06-12 17:00: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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