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南昌市分公司《特别文摘》杂志印刷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
竞争性磋商公告
江西分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受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南昌市分公司 (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就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南昌市分公司《特别文摘》杂志印刷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项目编号:TC259X09E)以公开竞争性磋商方式对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进行采购,第一次公开竞争性磋商至报名截至时间止,报名供应商不足三家,现重新发布公告,邀请合格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并参与竞争性磋商。本项目采用电子化采购,对供应商在“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上传的电子版响应文件进行审查。
1、 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南昌市分公司《特别文摘》杂志印刷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
2、 采购编号:TC259X09E
3、 采购内容及预算:
3.1 本项目采购内容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南昌市分公司《特别文摘》杂志印刷服务采购项目”,拟对将《特别文摘》杂志印刷服务交由第三方机构负责,主要包含但不限于杂志的国版、专版(形象期刊)印刷(封面4P(全彩)157克正度铜版纸,内文128P正反黑白55克双胶纸)每年12期,每期不低于五千册、纸张提供、装订(胶装、覆亮光膜)、运输、印刷咨询服务、样刊提供等所有的相关流程及内容。使用范围为南昌市分公司。
3.2本项目合计预算约27万元(含税),单价为2.1元/册,预估年需12.85万册(为预估数量,具体数量采购人不承诺),其价格单价为包干价,即价格包括但不仅限于服务过程中发生的人工费用、设计费、印刷费、交通运输费、菲林费、制版费、纸张费用、包装费、税金(增值税专用票)等在内的所有涉及的相关费用,本项目总预算及数量俊为预估,实际结算金额以本单位需要及供应商完成的印刷数量据实结算,采购人不作承诺。供应商估算错误或漏项的风险一律自行承担。成交供应商应出具符合国家税务规定的全额完税专用发票。
注:(1)供应商须以“包”为单位参加本项目的磋商,并以“包”为单位提供响应文件。
4、 标段划分(分包)方式:本项目不划分标包,即一个标包采购。
5、 其他内容:
5.1 费用构成:本项目报价需进行单价及总价报价,其价格为包干价,即价格包括但不仅限于服务过程中发生的人工费用、设计费、印刷费、交通运输费、菲林费、制版费、纸张费用、包装费、税金(增值税专用票)等在内的所有涉及的相关费用,供应商估算错误或漏项的风险一律自行承担。成交供应商应出具符合国家税务规定的等额完税专用发票。
5.2 付款方式:采购人每月10日(逾节假日后延)支付上月印制费用,供应商应当将三单(上月印制费用全额增值税发票、印制明细单需加盖发票专用章、发货通知单)提前5日寄于采购人指定人员,经双方财务核准后过网银支付。若供应商未能如期将上述三单寄于采购人指定人员,所产生的后果由供应商全权负责;且采购人有权延迟付款直至收到供应商寄达的上述三单;供应商为采购人开具税点为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5.3 履约保证金或保函:成交单位在收到成交确认书后的7日内,需向需求单位(合同签订甲方)提交预估成交金额2%的履约保证金或银行保函。履约保证金或银行保函在合同履行完毕后30日内返还。
在合同执行期间,成交供应商未能按磋商文件及合同履行职责的,在采购方下达《整改通知书》后,成交供应商未按约定时间完成整改的,采购方有权采取以下措施:
1.成交供应商每出现1次未按约定时间完成整改,采购方扣罚履约保证金的10%;
2.成交供应商累计出现3次或以上未按约定时间完成整改,采购方有权扣罚全部履约保证金,并终止合同。
3.成交单位弃标或存在任何形式未经采购人同意的转包行为,一经发现招标单位有权立即终止合作关系,并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
5.4 服务要求:详见“第五章技术(服务)规范书”。
6、 供应商资格条件:
6.1 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货物和服务的单位(如是分支机构,则须提供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上级机构授权证明)。
提供:
①提供合法有效的登记(或注册)证明文件扫描件加盖公章,如:营业执 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如是分支机构,则须提供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上级机构授权证明);
②代理人身份证(非法定代表人或 单位负责人响应的,须提供响应代理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授权 书原件、法人或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6.2 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以代理机构评标当日查询结果为准)
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6.3 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6.4 供应商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
提供:须提供缴纳近半年任一个月税收和社保的凭证;注册时间未满半年的,提供缴纳注册之日至响应截止日任意一个月税收和社保的凭证。
6.5 供应商承诺:
1.采购人在使用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和服务时,不存在任何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相关的任何争议。如果有任何因采购人使用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和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供应商依法承担全部责任;
2.成交后,在与采购方签订合作协议或合同时,自愿遵守采购方向成交供应商提出的安全管理责任及相关规定;
3.供应商为一般纳税人,并就本项目开具增值税发票;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成交后未经采购方同意不得转包和分包;
5.供应商未被江西邮政企业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
提供:供应商逐项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6.6 供应商须具有国家主管部门颁发的《印刷经营许可证》
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7、 样品的要求:
(1)投标人须按本项目采购文件中第五章:技术(服务)规范的要求提交样品。
(2)样品的封装和标记:标准式样的(杂志类或书籍类印刷品)(具体详见“评分标准:样品质量及承诺”及“第五章:技术(服务)规范书”)。具体要求如下表所示:
序号 | 样品名称 | 数量(个) | 检测费用(元) |
1 | 杂志类或书籍类印刷品 | 1个及以上 | 无 |
(3)外包装要求:外包装上须注明样品名称、供应商名称。
(4)采购人对供应商提供的样品将予以封存,不予退还。封样作为对相关投标人所供货物质量管理的依据之一。
8、 采购文件的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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