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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自然人识别等三类数据服务采购入围项目招标公告
2025-06-05

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自然人识别等三类数据服务采购入围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YYH-ZTJ-2025028

1、招标条件

根据业务发展需求,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中原银行”或“我行”或“招标人”)拟对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自然人识别等三类数据服务采购入围项目进行公开招标中国通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欢迎符合要求的潜在投标人投标。

2、项目范围及要求

2.1项目名称: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自然人识别等三类数据服务采购入围项目

2.2项目范围:本项目拟采购的数据服务包括自然人识别数据服务、运营商非核验数据服务和收入评估数据服务。本项目中 “运营商” 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持有《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的三大基础电信运营商,包括: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移动”)、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联通”)、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电信”)。具体采购内容详见第五章。

2.3服务期限:12个月

2.4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2.5 入围单位数量:2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和法规,且具有专业项目管理人员与技术团队(需提供营业执照或其他相关证明文件清晰扫描件,以及提供相关承诺函)。

3.2 投标人应取得中国人民银行颁发的有效期内的个人征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需提供证明材料。

3.3 投标人应保证自然人识别数据、运营商非核验数据和收入评估数据获取方式的合法合规,需提供这三类数据来源的授权文件。

3.4 业绩要求:投标人应提供至少两份自2022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在国有大型商业银行、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等银行机构实施同类型项目的业绩证明材料(同类型项目是指每份业绩的证明材料至少需涵盖自然人识别数据服务、运营商非核验数据服务和收入评估数据服务三种类型中的一种,每一类型的业绩必须满足与两家不同的银行签订。其中自然人识别数据服务业绩合同名称需至少包括“自然人识别”、“不良人行为评估”、“风险探测”其中一个;运营商非核验数据服务业绩合同名称需至少包括“手机号在网时长”、“手机号在网状态”、“运营商号码归属地”、“手机号码归属地”其中一个;收入评估数据服务业绩合同名称需至少包括“融智分”、“消费能力等级评分”、“用户分层分”、“百灵分”、“收入评分”、“消费能力评分”其中一个)。

注:(1)国有大型商业银行、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及城市商业银行清单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网站公布的最新版《银行业金融机构法人名单》内容为准。(2)证明材料的形式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标的页、双方盖章页、服务内容页等相关材料的扫描件,同一甲方(及其不同分支机构)多份合同不重复计算。

3.5 财务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须提供经审计的完整的2022年度及2023年度财务报告,需注册会计师签字并盖章(成立不足一年的,需提供企业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

3.6 投标人应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1月以来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社保凭证及完税凭证,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3.7 投标人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禁止参加本次投标活动。投标人可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服务”→“失信被执行人”→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相关主体(包括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并提供查询网页(查询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或以后),若投标人未提供或提供截图模糊的,招标代理机构在评审现场进行查询并存档。

3.8 投标人需提供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的查询详细页面(具体查询步骤参考:网站首页→高级检索→案由→刑事案由→贪污贿赂罪→行贿罪;)。查询对象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查询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或以后,若投标人未提供或提供截图模糊的,招标代理机构在评审现场进行查询并存档;2022年1月1日以来,经查询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

如果查询后存在检索内容太多,请供应商逐条仔细核对判别被查询主体是否存在有行贿行为,如不存在行贿行为,只是查询记录中存在重名或名称信息披露,请同时提供被查询主体无行贿记录的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评标中或评标后如果发现存在有行贿记录,则视为弄虚作假。

3.9 投标人承诺投标人近三年在经营中未出现严重违约、无涉及商业贿赂等相关违规和违法行为,企业财产没有处于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对客户信息承担保密义务(提供相关承诺函)。

3.10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供应商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查询结果。

3.11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4、资格审查办法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6月6日9时00分至2025年6月12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

5.2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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