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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控中心(517号厂房扩建)工程》外环境项目公告
2025-06-05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中国航发沈阳黎明航空发动机有限责任公司《物控中心(517号厂房扩建)工程》外环境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中国航发沈阳黎明航空发动机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中国航发沈阳黎明航空发动机有限责任公司《物控中心(517号厂房扩建)工程》外环境

2.2招 标 人:中国航发沈阳黎明航空发动机有限责任公司

2.3建设地点:辽宁省沈阳市大东区东塔街6号中国航发沈阳黎明航空发动机有限责任公司院内。

2.4资金来源:自筹

2.5计划工期:30天(具体时间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2.6招标范围:本工程为《物控中心(517号厂房扩建)工程》外环境工程,项目位于大东区东塔街中国航发沈阳黎明航空发动机有限责任公司院内,本次改造面积约为2700平方米。(具体内容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7质量要求:合格

2.8投标人保证金:7,000.00元

2.9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项目经理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年06月05日 至 2025年06月12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08:0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3:00 时至 16:30 时(北京时间,下同), 可通过网上进行购买:

(1)营业执照副本(未三证合一的,需同时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

(3)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 元,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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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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