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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昌吉分公司拓展及能源业务零散施工(标段1)
2020-06-08

2020年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昌吉分公司拓展及能源业务零散施工(标段1)比选公告

2020年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昌吉分公司拓展及能源业务零散施工(标段1)(代理机构编号:08-04-04D-2020-D-D08403)采购人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昌吉分公司,代理机构为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已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

一、 采购内容

1.1、采购预算:100万元(含税)。

1.2、采购内容:主要施工内容包括:标段一:摄像头安装施工采购;标段二:UPS安装施工采购(含辅材)。

1.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两年。

1.4、服务范围:昌吉。

1.5、质量标准要求:验收合格。

1.6、技术标准要求:符合国家和行业的相关要求,具体要求详见比选文件第五章项目技术和服务要求。

1.7、标段划分及中选原则:本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每个标段中选1名应答单位;应答单位可以选择一个或多个标段进行响应,应答单位可以兼投兼中。

标段

施工内容

份额

实施区域

标段预算(万元)

标段1

摄像头安装、施工

份额1(55%)

五家渠,奇台,木垒,五彩湾,吉木萨尔

27.5

份额2(45%)

昌吉市,呼图壁,玛纳斯,阜康

22.5

标段2

UPS安装、施工(含辅材)

100%

昌吉州

50

1.8、最高限价: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最高限价折扣系数N(N≤1.00),应答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应答将被否决。

二、 资格条件

2.1、应答人须为在中国境内(不包含港、澳、台)注册的合法运作的企事业单位或合法有效的其他组织,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2、应答人须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提供在国税网站查找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查询地址和证明截图或以往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或中选后向采购人开具符合采购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承诺函或其他证明文件。

2.3财务状况:

应答人须满足以下财务要求之一:

①应答人须提供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18年或2019年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②应答人须提供2018年或2019年年度公司财务会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③若为新注册单位,须提供自注册之日至2020年3月31日的财务会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2.4应答人提供近三年(2017年1月1日至今)内与履约能力密切相关的诉讼、仲裁情况说明及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包括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并提供“(除此之外)不存在任何影响履约能力的情形”的书面声明。

2.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应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应答。

2.6应答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应答人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2)应答人被暂停或取消应答资格的;

(3)应答人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4)应答人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选或严重违约;

(5)不满足法律法规相关规定。

2.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2.8人员要求:

应答人须配置2名持有电工证的技术人员;2名持有登高证的技术人员。

须提供所有项目团队人员的资质证书、劳动合同或2019年9月-2020年3月任意连续三个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否则不予认可。

三、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应答人,其应答将被否决。

四、 比选文件的获取

4.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本项目通过采购平台发售电子比选文件。具体如下:

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0年06月8日上午10时00分至2020年06月10日下午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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