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河能源启航”号船舶管理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淮河能源启航”号船舶管理项目 招标人为 淮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物资采供中心(物资供销分公司) ,项目单位为 上海申春船务有限公司 ,招标项目资金来源 自筹,100% ,项目资金 已落实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淮河能源启航”号船舶管理项目
2.2 招标项目编号:GN2025-06-3463
2.3 标段(包)划分:1个标包
2.4 项目地点:国内沿海及长江中下游(运营区域);项目单位指定地点。
2.5 服务期限:自2025年7月31日起至2026年7月30日止。
2.6 招标范围:“淮河能源启航”号船舶管理项目,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实施日常船舶管理、配员及相关船舶检验、检查和船舶日常运维管理等,确保船舶适装适航,满足LNG加注、LNG接卸、靠离泊等各种作业要求;具体服务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7 项目预算:约1700万元(含税)。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2 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国内船舶管理业务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应包括国内沿海液化气船海务、机务管理和安全与防污染管理,投标时应提供有效的证书扫描件。
3.3 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至少具有一项液化气体船管理业绩;
注:2022年1月1日以后签订或2022年1月1日以后仍在履约(或履约完成)的业绩均予以认可;须提供船舶管理协议(合同)或船舶安全管理证书(SMC),液化气体船是指液化天然气船(LNG船)、液化石油气船(LPG船)、液化乙烯船、液化乙烷船等。
3.4 投标人须全面应用在线电子化船舶管理系统,投标时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如系统使用截图等)。
3.5 投标人近三年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记录、重大法律纠纷和大事故以上等级的安全事故,或者提供的服务在使用过程中未发生严重违约或被主管部门处罚的重大责任事故。(须提供承诺)
3.6 投标人须具备履行本项目所有服务内容的人员、设备、能力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国家、地区、行业的相关标准。(须提供承诺)
3.7 投标人最近36个月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况。(须提供承诺)
3.8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须提供承诺)
3.9 与本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10 信用要求:
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不含其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分支机构)不得存在下列有效情形:
(1)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2)被列入市场监督总局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企业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3)在招标人采购活动中被暂停采购尚未恢复或取消资格尚在处置期内的。
注:“有效”是指“情形”规定的程度、适用的行政区域、起止期间处于有效状态。
3.11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06月11日下午17:00 整(北京时间)。
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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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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