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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桥矿职工通勤客运车辆租赁服务招标公告
2025-06-06

谢桥矿职工通勤客运车辆租赁服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谢桥矿职工通勤客运车辆租赁服务 招标人为 淮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物资采供中心(物资供销分公司) ,项目单位为 淮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谢桥煤矿 ,招标项目资金来源 自筹,100% ,项目资金 已落实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谢桥矿职工通勤客运车辆租赁服务

2.2 招标项目编号:GN2025-06-2984

2.3 标段(包)划分:1个标包

2.4 项目地点:项目单位指定地点,详见第五章委托人要求。

2.5 服务期限:2025年7月1日~2027年6月30日(两年)。

2.6 招标范围:谢桥矿职工通勤客运车辆租赁服务,负责谢桥煤矿职工通勤淮南市的客运服务。提供服务方的车辆需满足谢桥矿需求,最小载客量不得小于48人,并保证车辆设备和车容车况完好,符合安全运输要求,车龄不超过4年,提供服务方最低不能少于16辆车。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7 项目预算:约700万元/年(含9%增值税)。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2 投标人须具备交通运输管理部门核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客运)。

3.3 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以来,至少具有一项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100万元的类似客运服务业绩;

注:2022年1月1日以后签订或2022年1月1日以后仍在履约的业绩均予以认可;须提供业绩合同等证明材料,如合同中无法体现评审因素(如合同金额、服务内容等),还须提供业主方(合同甲方)证明等经评标委员会认可的证明材料。

3.4 投标人须具备履行本项目服务内容的人员、设备、能力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国家、地区、行业的相关标准。(须提供承诺)

3.5 投标人最近36个月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况。(须提供承诺)

3.6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须提供承诺)

3.7 与本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8 信用要求:

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不含其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分支机构)不得存在下列有效情形:

(1)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2)被列入市场监督总局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企业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3)在招标人采购活动中被暂停采购尚未恢复或取消资格尚在处置期内的。

注:“有效”是指“情形”规定的程度、适用的行政区域、起止期间处于有效状态。

3.9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06月11日下午17:00 整(北京时间)。

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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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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