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太平房产物业经营有限责任公司陈欠热费诉讼专项律所服务项目
招标公告
项目编码:哈产委采﹝2025﹞第0375号
1.招标条件
哈尔滨市太平房产物业经营有限责任公司进入哈尔滨产权交易所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对本招标项目哈尔滨市太平房产物业经营有限责任公司陈欠热费诉讼专项律所服务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资金,且资金已落实。现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忱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的委托现就该项目面向社会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参加。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哈尔滨市太平房产物业经营有限责任公司陈欠热费诉讼专项律所服务项目
2.2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3招标内容:完成哈尔滨市太平房产物业经营有限责任公司陈欠热费诉讼专项律所服务项目全部工作内容。
2.4招标范围:哈尔滨市太平房产物业经营有限责任公司所辖供热小区陈欠热费诉讼清欠提供法律代理服务,包括发送律师函、一审、二审(如有)、再审(如有)、执行。项目标的分批次,每批次标的额不小于10万元,案件数量大于30起。
2.5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
2.6质量要求:合格
2.7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一个标段。
2.8 项目预算(最高投标限价):以实际回款到账额的12%支付律师代理费。
2.9付款期限和方式:按合同约定执行。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通用条款:
1)本项目要求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服务能力;
2)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及企业经营异常名录;
3)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律师事务所负责人、授权委托人近三年(2022年06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日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站(wenshu.court.gov.cn/))均无行贿犯罪纪录证明;;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专用条款: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2)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服务商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律师事务所,具有司法部门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通过年检。
3)投标人拟派主办律师需具有10年以上(含10年)职业资格(以律师执业资格证发证日期为准),并且以不少于3人的团队协作方式参与项目,同时需设置专人与项目招标人对接,主办律师及团队参与人需提供近6个月(2024年11月至2025年04月)企业为其缴纳养老保险的有效证明材料。
4)拟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一般纳税人认定表或者近3个月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
5)投标人近2年内(自2023年05月01日起至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具有办理费用清欠案件的经验。(需要提供办理费用清欠案件的委托代理合同,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获取
4.1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06月09日09时00分至2025年06月13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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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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