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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银行河南省分行新乡市平原商场有限责任公司信息化升级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06-09

交通银行河南省分行新乡市平原商场有限责任公司信息化升级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交通银行河南省分行新乡市平原商场有限责任公司信息化升级项目,招标人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行鑫诚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并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交通银行河南省分行新乡市平原商场有限责任公司信息化升级项目

2.2项目编号:CGXM41199925060003

2.3招标内容:本次拟投入会员一卡通系统、基础信息管理系统、商品管理系统、商户管理系统、零售管理系统、扫码点餐系统、移动运营管理系统、数据采集管理系统、财务管理系统各1套。

2.4采购范围:会员一卡通系统、基础信息管理系统、商品管理系统、商户管理系统、零售管理系统、扫码点餐系统、移动运营管理系统、数据采集管理系统、财务管理系统各1套。

2.5交货期:合同签署后一个月内完成搭建,并对所提供的产品提供维护服务,不因厂商自身原因而撤销对项目的维护服务。

2.6质保期:免费服务期限五年。

2.7中标/中选供应商数量:1家

2.8项目实施地点:新乡市平原商场。

2.9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持有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3.2供应商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财务核算规范,具有良好的资金实力和财务状况;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或相关证明材料)

3.3供应商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提供2024年11月1日(含)以来任意一个月纳税凭证和社保缴费凭证,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4供应商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的查询记录,经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单位和法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单位)、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单位)、经营异常名录(单位)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招投标活动。(提供查询截图或承诺函)

3.5提供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的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经查询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招投标活动。(提供查询截图或承诺函)

3.6供应商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

3.7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当前未被列入交通银行供应商黑名单(指被交通银行作禁用或退库处理的供应商名单)(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

3.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或承诺函)

3.9供应商须承诺,招标人在其本国使用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或服务时,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相关的任何争议。如果有任何因招标人使用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或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供应商将依法承担全部责任。(提供承诺函)

3.10供应商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代理机构,与招标人为本项目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没有直接或间接地任何关联(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3.11供应商应保证完全遵守招标人有关安全保密条例,并保守招标人的商业机密(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3.1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备注:上述资格条件网络查询事项招标人和代理机构有权根据评标需要,在评标现场对本条款的相关要求进行网络查询核实,并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查询情况予以评判。

四、竞争性报名和磋商文件的获取:

4.1竞争性报名时间:2025年 6 月 10 日至2025年 6 月 15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

竞争性磋商文件领取时间:2025年 6 月 16 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

4.2 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形式:现场领取或邮寄;

4.3 竞争性磋商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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