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J2020GZX003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国道丹阿公路吉黑省界(珲春)至东宁段改扩建工程已由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黑发改交通【2017】30号文件【关于国道丹阿公路吉黑省界(珲春)至东宁段改扩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批准建设,初步设计已由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以《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国道丹东至阿勒泰公路吉黑省界(珲春)至东宁段改扩建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黑交发〔2017〕36号)文件批复,建设资金来源为全部由中央车购税及地方自筹,招标人为国道丹阿公路吉黑省界至东宁段改扩建工程建设项目办,现已具备实施条件,对该项目的施工图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规模:项目主线全长99.293公里,其中K0+000~K42+000段为路面维修,设计速度6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10米,二级公路标准;K42+000~K99+293段为利用旧路改扩建,一级公路标准,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5.5米。
2.2 建设地点:东宁市
2.3招标范围:K0+000-K42+000段二级公路的施工图勘察、定测;路面维修及零星路段排水、防护维护等施工图设计以及后期服务工作。
2.4标段划分:本次招标不划分标段,主要工作内容如下表所示
标段 | 名 称 | 主要工作内容 | 服务周期 | 最高限价 |
SJ1 | 国道丹阿公路吉黑省界(珲春)至东宁段改扩建工程 K0+000-K42+000段道路维修工程施工图设计 | K0+000-K42+000段二级公路的施工图勘察、定测;路面维修及零星路段排水、防护维护等施工图设计以及后期服务工作。 | 合同签订后45天内完成 | 1052478元 |
2.5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45天内完成。
2.6质量要求:设计服务质量达到国家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2.7安全目标:服务过程中无人员伤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资格最低要求
(1)工程勘察资质
投标人须具备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
(2)工程设计资质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公路行业(公路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公路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设计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1.2项目负责人最低要求:
项目负责人,1人,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
3.1.3信誉最低要求:
(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及“信用黑龙江”网站(http:// www.hljcredit.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无行贿受贿犯罪记录;
(4)近三年(2017年-2019年)企业财务状况良好,企业财产没有处于被接管、全部资金被冻结以及破产状态;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
3.1.4业绩最低要求:
近五年内(2015年1月1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独立完成过3项二级及以上等级公路工程主体工程施工图设计任务,累计公路里程不少于120公里。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
5.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06月09日10时00分至 2020 年06月14日10时00分下载(北京时间,下同),在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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