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油工程采办共享中心就海工采办中心-漳州LNG项目接收站工程-污水处理撬-20200522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对下列项目投标:
货物名称: | 污水处理撬 |
交货期: | 2020年9月30日 |
数量: | 2套 |
交货地点: | 海工漳州LNG项目漳州场地 |
项目概况: | 1. 漳州液化天然气(LNG)项目接收站工程EPC项目位于福建省漳州龙海市隆教乡兴古湾,该项目包括2座16万方储罐、300万吨/年LNG配套的气化和输送装置及公用工程系统。 2. 本次采购:1套油污水处理撬,1套生活污水处理撬。 3. 主要工作内容包含上述污水处理撬的生产制造、检验、试验、包装、运输、验收和售后服务。 |
项目所在地: | 福建漳州 |
资金来源: | 企业自筹 |
资金落实情况: | 已落实 |
资格要求: | 1、资格要求: 1.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 1.2、投标人应为投标货物的制造商,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2、证书要求: 2.1、投标人须在投标时提供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且认证证书应在有效期内,并在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http://www.cnca.gov.cn/)核实,认证证书及核实文件需提供盖公章版扫描件。 3、业绩要求: (1)自 2009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投标人应具备并提供至少 1 个国内 LNG 接收站项目或石油石化行业项目的污水处理撬供货业绩,且合同金额不小于 100 万元人民币。 (2)投标人须按规定格式提交业绩表,并提交相关业绩证明文件。业绩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销售合同原件扫描件(含双方签字页及相关技术附件)以及其他证明材料。投标人所提交的业绩证明文件必须至少体现以下内容:合同签署时间、货物名称、项目名称、制造商名称、供货清单、合同金额。未提交业绩证明文件,或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验证合同签署时间、货物名称、项目名称、制造商名称、供货清单、合同金额,均视为无效业绩。业绩证明文件需要是纸文件扫描成PDF,不可以是其他文件生成的PDF。 |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 否 |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 | 2020年06月08日到2020年06月1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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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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