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为辽宁通服2025-2026年业务外包服务项目,(招标编号: BJCG-J-LNTF2506001 ,招标人为中国通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辽宁省通信服务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 北京诚公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1. 招标范围
招标内容:1.营销服务支撑,即市场营销及客户服务支撑服务,包括各类业务咨询、受理、投诉处理、营销服务、业务推介、用户维系等;2.维护服务支撑,包括综合支撑平台维护工单处理,光缆电缆维护、IP专线、接入网设备维护等;3.综合服务支撑,包括后勤行政服务、综合业务支撑等综合事务服务。
项目名称:辽宁通服2025-2026年业务外包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BJCG-J-LNTF2506001
项目估算总值:72000万元(含税)
最高投标限价:投标人根据预算规模,填报业务单价,报价以含税价为基准, 单价报价保留两位小数。
项目实施地点:辽宁省
项目周期:2025年7月1日-2026年12月31日或金额执行完毕。
本项目不划分标段,中标人数量为1个。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应具备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2 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未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从未违反过国家及企业相关的国家信息安全法规。
2.3 投标人须为一般纳税人,具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或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2.4 投标人须具备一定的自主人力资源服务基础能力,保证中标后社保缴纳须属地化自主缴纳,不得转包由第三方代理缴纳。注:须提供承诺书。
2.5 投标人须承诺为本项目全额垫付资金一个月。注:须提供承诺书。
2.6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7 投标人须承诺为本项目派驻一名项目管理员至甲方处理项目相关事宜。注:须提
供承诺书。
2.8 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允许的属地化自主缴纳包含:由投标人100%控股或100%控股投标人的,或由共同的公司100%控股的企业。“控股”是指拥有或控制大部分股份、股票、投权或其它共同利益。或投标人的分公司的)注:须提供承诺书。
2.9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12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前60个月] 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前60个月] 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1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2.13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06月11日08时30分至2025年06月16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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