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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江西省定南县分公司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磋商公告
2025-06-16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江西省定南县分公司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江西分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受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江西省定南县分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就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江西省定南县分公司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进行公开竞争性磋商采购。

一、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江西省定南县分公司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二、采购编号: TC259X0AK

三、项目概述:

对定南县分公司员工食堂食材配送服务进行采购,主要采购品种为米、面、粮油、蔬菜、肉类、蛋类、家禽、水产、调味品、干货,散装及预包装食品等食材及厨房日用清洁耗品等,采购预算为35万元。

四、采购预算:本项目全年费用预算35万元。

五、采购内容:

采购内容

服务期限

预算/年(含税)

成交供应商数量

备注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江西省定南县分公司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1年

35万元

1家

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第五章《技术(服务)规范书》

 

注:(1)标段划分(分包)方式:一个标包采购。

六、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须为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提供:

①供应商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②代理人身份证(非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投标的,须提供投标代理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原件、法人或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2.供应商为有能力和资质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单位。

提供:供应商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3.供应商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未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未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江西省邮政分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

提供:供应商提供承诺函或响应截止日前供应商在信用中国( 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截图并加盖公章。

4.供应商承诺:

(1)采购人在使用供应商提供的服务时,不存在任何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等任何争议,如果有任何因采购人使用供应商提供的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供应商依法承担全部责任;

(2)熟练掌握和运用现行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具有防范业务法律及合规风险的基本能力;

(3)能按规定向采购人提供双方商定的合格发票。

提供:以上第(1)-(3)点供应商提供承诺函或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5.供应商无以下限制响应情形:

(1)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共同参加同一项目或划分标包时的同一标包的投标;

(2)供应商以挂靠、外借公司资质等形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供应商因自身原因未经采购人许可放弃江西邮政辖内采购项目中标(成交);

(4)供应商因自身原因违约或中止江西邮政辖内合同。

提供:以上第(1)-(4)点供应商出具无限制响应情形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6.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转包和分包。

提供:供应商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7.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提供:供应商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1. 供应商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提供:有效的证书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七、履约保证金:

合同约定本项目设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有效期与履约期限一致,履约保证金以转账或保函方式收取,收取比例为合同金额的2%。履约保证金有效期为1年。

本合同有效期满终止或解除(非因成交供应商过错)后,在成交供应商完全履行本合同各项义务的情形下,双方不再续签合同的,结清各项款项、费用后采购人将剩余保证金退还给成交供应商(不计利息)或者书面通知银行同意撤销保证金账户。

八、采购文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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