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集采招标网
中国工商银行河南省分行2025至2028年度全行营业办公场所安全门防护舱项目招标公告
2025-06-16
项目公告


中国工商银行河南省分行2025至2028年度全行营业办公场所安全门防护舱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工商银行河南省分行2025至2028年度全行营业办公场所安全门防护舱项目 已由相关部门批准,招标人为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行,项目资金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代理机构为,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中国工商银行河南省分行2025至2028年度全行营业办公场所安全门防护舱项目

2、项目编号:03-06-04A-2025-D-F-E14045

3、项目预估金额(含税):988.8万元

4、服务期限:3年(合同一年一签,到期前经招标人审批通过后续签,最长3年);

5、供货区域:招标人指定区域;

6、交货日期:合同签订后15天内;

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及招标人要求;

8、招标范围:招标文件所示内容;

9、标段: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10、中标(入围)数量:6家;

11、区域划分:

A区域:郑州、新乡、安阳、濮阳、鹤壁(排名第一、第二的入围单位)

B区域:洛阳、三门峡、焦作、济源、开封、商丘、周口(排名第三、第四的入围单位)

C区域:许昌、平顶山、南阳、驻马店、信阳、漯河(排名第五、第六的入围单位)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通用条款:

3.1 组织机构要求: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须为独立法人机构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财务要求:提供2021-2023或2022-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3.3 纳税及社会保障资金要求: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自2024年06月以来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社会保障金的证明材料。如依法免税或纳税零申报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4 承诺函及一般纳税人证明:

①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年01月01日至今,以法院判决书落款日期为准)的经营活动中没有行贿犯罪、串通投标犯罪的重大违法记录;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无严重失信主体名单记录情况。提供承诺函、“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中“案由:刑事案由”检索关键词为“贪污贿赂罪”和“案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扰乱市场秩序罪-串通投标罪”的网站查询、“信用中国”网站下载的信用信息报告。

②在最近三年内(2022年01月01日至今),与中国工商银行的项目合作过程中,没有出现重大合同违约、泄露商业秘 密或技术秘 密事件,并且未被列入《中国工商银行不良行为供应商禁入名单管理办法》的禁入名单,未被从工商银行供应商库清退。(提供承诺函)。

③在本项目中如中标,在服务期内按招标文件要求及投标响应承诺履行合同义务,不得采取各种方式拒绝履行合同义务。否则,中国工商银行有权将其列入《中国工商银行不良行为供应商禁入名单管理办法》的禁入名单中,终止合同(协议),并作出相应处理。(提供承诺函)。

④本单位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情况。(提供承诺函)。

⑤可以开具供招标人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承诺函)。

⑥离职人员承诺:

情形一:投标人如有中国工商银行离职人员,须提供中国工商银行离职人员在本单位的任职情况,并承诺相关情形对参与的集中采购项目不构成实质影响;(提供承诺函)。

情形二:投标人无中国工商银行离职人员。(提供承诺函)。

注:中国工商银行离职人员指与中国工商银行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含办理离退休手续)不满5年的:1、曾担任各机构集中采购管理委员会主任委员;2、曾任职各机构集采项目主管部门经办人员、审核人员、部门负责人及机构负责人等;3、曾任职各机构集中采购管理从业人员等;对于拒绝承诺或承诺不实的,工商银行有权取消投标人参与资格,并作出相应处理。

⑦投标人须为一般纳税人,提供一般纳税人证明(额外提供证明材料)。

⑧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

3.5 联合体要求: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专用条款:

3.6 企业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2年01月01日以来至少有一项金额不低于10万元的相关产品业绩。注:①投标文件中附框架协议或合同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协议首页、金额页(若有)、服务内容页、签字盖章页)、发票证明复印件(发票须能体现项目关联性)、入围通知书;②时间以框架协议或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若框架协议或合同中未体现金额,则需要提供金额证明材料(如甲乙双方盖章的订单累计金额或者发票累计金额达到10万元)。

3.7专业能力要求:(1)对于以下设备:安全门、安全门锁具;防护舱体、防护舱控制系统、防护舱锁具、防护舱夹层玻璃;卷帘门、卷帘门机械防盗锁具;加钞间专用安全门、加钞间专用防护门锁具;防尾随联动互锁安全门、防尾随联动互锁安全门门禁系统、防尾随联动互锁安全门锁具;投标人需具有公安部相关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期内的检测报告(提供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投标人须提供本公司生产安全防护舱在金融领域使用的证明材料(提供向金融机构供货的合同复印件或金融机构出具的使用证明加盖公章)。

(3)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是生产厂家,所提供的投标产品及相关配件须通过公安部相关检测机构检测,在河南省内有定点办公机构(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四、获取招标文件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自2025年06月17日09时00分至2025年06月23日17时00分。

4.2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
请登录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