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工商银行河南驻马店分行自动柜员机集中装卸钞服务外包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中国工商银行河南驻马店分行自动柜员机集中装卸钞服务外包项目,招标人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驻马店分行。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中国工商银行河南驻马店分行自动柜员机集中装卸钞服务外包项目
2.2 招标项目编号:03-06-04A-2025-D-F-E14137
2.3 招标内容:本项目拟采购自动柜员机业务运营外包服务。主要用途是外包商为我行指定的自动柜员机提供日常和应急清机装(卸)钞、吞没卡处理、账务差错查找、用钞处理(含现金领用交回、现金保管、卸钞清分整点等)、运营维护(含端机一般业务故障排除、环境巡检、保洁等)等服务。
2.4 项目预算金额:98.9万元。
2.5 服务期限:两年,合同每年一签。
2.6 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7 服务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
2.8 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2.9 中标人数量:1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3.1 组织机构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独立法人,经营范围须包含金融外包服务。
3.2 服务能力要求:1.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专业技术及服务能力;2.投标人应具备工行县级及以上机构的配送及服务能力。(提供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3.3财务要求:具有足够的经济实力,近年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21-2023年度或2022-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3.4纳税及社会保障资金要求: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自2024年6月1日以来不少于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证明。如依法免税或纳税零申报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5 承诺函及一般纳税人证明:
①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年01月01日至今,以法院判决书落款日期为准)的经营活动中没有行贿犯罪、串通投标犯罪的重大违法记录;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无严重失信主体名单记录情况。提供承诺函、“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中“案由:刑事案由”检索关键词为“贪污贿赂罪”和“案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扰乱市场秩序罪-串通投标罪”的网站查询、“信用中国”网站下载的信用信息报告。
②在最近三年内(2022年01月01日至今),与中国工商银行的项目合作过程中,没有出现重大合同违约、泄露商业秘 密或技术秘 密事件,并且未被列入《中国工商银行不良行为投标人禁入名单管理办法》的禁入名单,未被从工商银行投标人库清退。提供承诺函。
③在本项目中如中标,在服务期内按招标文件要求及投标响应承诺履行合同义务,不得采取各种方式拒绝履行合同义务。否则,中国工商银行有权将其列入《中国工商银行不良行为投标人禁入名单管理办法》的禁入名单中,终止合同(协议),并作出相应处理。提供承诺函。
④本单位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情况。提供承诺函。
⑤可以开具供招标人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承诺函。
⑥离职人员承诺:
情形一:投标人如有中国工商银行离职人员,须提供中国工商银行离职人员在本单位的任职情况,并承诺相关情形对参与的集中采购项目不构成实质影响;提供承诺函。
情形二:投标人无中国工商银行离职人员。提供承诺函。
注:中国工商银行离职人员指与中国工商银行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含办理离退休手续)不满5年的:1、曾担任各机构集中采购管理委员会主任委员;2、曾任职各机构集采项目主管部门经办人员、审核人员、部门负责人及机构负责人等;3、曾任职各机构集中采购管理从业人员等;对于拒绝承诺或承诺不实的,工商银行有权取消投标人参与资格,并作出相应处理。
⑦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⑧投标人须为一般纳税人,提供一般纳税人证明(额外提供证明材料)。
3.6 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自2025年06月17日17时00分至2025年06月23日17时00分。
4.2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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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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