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烟草公司黄冈市公司2025年基层部所智慧屏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HGXX202502201
本招标项目已由黄冈市局(公司)采购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纪要[2024]44号批准采购,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人为湖北省烟草公司黄冈市公司天和国咨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名称:湖北省烟草公司黄冈市公司2025年基层部所智慧屏设备采购
1.2采购内容:本次采购共1个包。
1.2.1标包1名称:湖北省烟草公司黄冈市公司2025年基层部所智慧屏设备采购
1.2.2采购内容:湖北省烟草公司黄冈市公司2025年基层部所智慧屏设备采购,2025年全市系统基层部所智慧屏设备一共采购29台,其中7台86寸智慧屏、22台75寸智慧屏,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采购需求”。
1.2.3最高投标限价总价(含税,元):568600。
1.2.4中标人:1家。
1.3项目地点:湖北省黄冈市
1.4中标结果及服务期限要求:本次招标结果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所有货物、服务交付并验收合格、质保期满为止之日前有效。
1.5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完成设备到货、安装调试、验收并投入使用。
1.6质保期要求:不少于3年,其中原厂质保期承诺不少于1年(以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1.7中标结果应用范围:湖北省烟草公司黄冈市公司;中标结果公告发布后中标人须与湖北省烟草公司黄冈市公司签订采购合同。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
2.1投标人必须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企业法人须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未换证的提交“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事业单位须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书”,未换证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其他组织提供合法证明文件。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2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最近两年度中任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或银行资信证明或银行存款证明)。
2.3具有履行本项采购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
2.4投标人须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提供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投标人需提供今年以来任意一个月实际缴纳税收的凭据(完税证明、缴款书、印花税票、银行代扣(代缴)转账凭证等均可)。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投标人需提供今年以来任意一个月实际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社会保险缴纳清单、银行代扣(代缴)转账凭证等均可)。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2.5投标人在本项目投标(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三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3)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不存在行贿行为(以刑事判决书、刑事裁定书、党政纪处分决定书生效的时间为准)。(查询方法:进入 wenshu.court.gov.cn/网址,在“高级检索”里,限定裁定期限自投标(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近三年,在“全文检索”中输入投标人名称及其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案由限定为“贪污贿赂罪”)。(提供以上公告发布后相关查询页截图复印件加盖公章)。
2.6有能力提供招标货物的制造商或具有合法授权的代理商。
2.7投标人近三年内履约信誉良好,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
2.8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承诺函)。
2.9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投标(提供承诺函,以招标代理机构在评标现场通过“天眼查”、“企查查”等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2.10投标人和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因不良行为被采购单位列入不良投标人名单且在禁入期内,以及因行贿行为被烟草行业或中国烟草总公司湖北省公司列入存在行贿行为投标人名单且在禁入期内,将被禁止参加投标。
2.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转包,不得将项目分包(提供承诺函)。
3. 招标文件的获取
3.1获取时间:2025年6月18日0时至2025年6月24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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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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