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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津县金河滩田园综合体鑫源果蔬产业示范园 200 吨/年果蔬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2020-06-09


利津县金河滩田园综合体鑫源果蔬产业示范园 200 吨/年果蔬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工程概况:

招标人名称:利津鑫源花木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 东营市利津县220国道

代理机构名称: 山东大洋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东营市东三路111号众成都市中心D座306室

工程名称:利津县金河滩田园综合体鑫源果蔬产业示范园 200 吨/年果蔬建设项目

招标范围:施工蓝图及工程量清单内的全部工程。

工程规模:利津县金河滩田园综合体 200 吨/年果蔬建设项目分为四大部分:蔬菜基地建设工程、水利设施建设工程、机电设备配套工程和管理设施配套工程。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占地 35 亩果蔬种植示范基地,年产果蔬 200 吨。其中,芦笋种植面积可达到 20 亩,年产优质芦笋(紫笋)20 吨;椰糠樱桃番茄栽培面积可达到 15 亩,年产樱桃番茄 180 吨。

计划投资:总投资1482.34万元。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和自筹资金,其中财政资金 738.22万元,自筹资金 744.12 万元。

工程地点:位于利津县北宋镇国道 220 以南,宋王路以东,利津县金河滩田园综合体核心区内。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二、项目招标要求:

1、参与投标的企业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参与投标的企业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 ,具有企业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企业须在山东省住房城乡建设服务监管与信用信息综合平台(原山东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资质信息验证通过。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企业注册地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拟派项目经理担任正在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或者被更换后不足6个月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投标人所报项目经理有在建项目但已按相关规定办理变更手续的,须在开标现场提供能体现已经监督管理部门盖章确认变更内容的原中标通知书原件(原中标通知书原件密封在“资信证明”密封袋中),未提供的按废标处理。开标后,若发现中标企业所报项目经理有在建项目的,之后再提供的变更证明材料不予认可,直接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按弄虚作假处理。

3、参与投标的企业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4、参与投标的企业需提供本企业为项目部主要管理人员【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或质量员)、安全员】缴纳社会养老保险缴纳证明;

参与投标的企业需提供本企业为委托代理人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资料。

社会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指能体现投标人单位名称和个人姓名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网上打印件;若网上打印件仅体现个人姓名(或投标人单位名称),投标人须同时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网上打印件及加盖注册地社会劳动保险管理机构公章的花名册;若投标人注册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无法提供社会保险信息查询功能,投标人须提供体现投标人单位名称和个人姓名同时加盖注册地社会劳动保险管理机构公章和投标人公章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

社会养老保险缴纳证明须为自2019年6月开始连续缴纳6个月的社会养老保险缴纳证明资料;

5、投标人近三年(截止时间为开标日前5个工作日内的零点)没有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或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但已过限制期的。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0年6月9日至2020年6月15日,每日上午0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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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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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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