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分公司全损车拍卖服务商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分公司全损车拍卖服务商采购项目(招标代理编号:09-10-04A-2025-D-F-E13516)由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分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批准并组织本项目的相关招标工作;采购合同由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分公司根据中标结果与中标人签署,并落实资金。现委托【】(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且具有提供服务能力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2.1 项目名称: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分公司全损车拍卖服务商采购项目。
2.2 招标范围:本项目拟采购【8】家中标人,为招标人提供全损车拍卖服务。具体内容及要求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规范书。
2.3 项目性质:服务
2.4 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2.5 服务期限:1年,自合同约定的服务开始日起
2.6 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7服务方式:线上拍卖
2.8 项目预算:0万元,招标人不支付任何费用,佣金由买受人支付。
2.9 供应商使用规则:要求供应商对标的车进行报价,报价最高确定为该标的车的委托拍卖服务商。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如为企业法人,应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如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登记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复印件)。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应提供2023年或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至少包含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签章页、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利润表)或开标日前3个月内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
3.3投标人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国家相关行政部门颁发的拍卖经营批准证书。
3.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近六个月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税收凭证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复印件。缴纳凭证复印件须清晰可辨,并能显示出税种种类,单位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不能作为单位纳税的凭证;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说明。
3.5投标人应经营状况良好,且近三年内(2022年1月1日至今)无违法违规记录。违法违规记录是指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应提供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期间对以上三项内容的查询截图。
信用中国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5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应填写《投标人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应提供非联合体投标声明。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为合格制,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投标将被否决。
5.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06月18日至2025年06月25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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