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利君医院建设项目EPC总承包及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建设项目商丘利君医院建设项目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项目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河南省岐黄文化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本招标项目商丘利君医院建设项目EPC总承包及监理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河南顺成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商丘利君医院建设项目EPC总承包及监理;
2.2 招标编号:SCZB-2025-55;
2.3 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建设用地面积10万平方米,规划总建筑面积约20万平方米,病房床位1000张、养老康养床位1000张、康复床位500张。包括门急诊、医技保健楼、病房楼、月子中心、养老社区等;主要设备:核磁、CT、B超、心电、化验设备、消防、水电设施等;
2.4 建设地点:商丘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腾飞路东侧,创新路西侧,华商大道南侧,华升路北侧;
2.5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2.6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7 招标内容及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
一标段:商丘利君医院建设项目EPC总承包;
二标段:商丘利君医院建设项目监理;
2.8 计划投资:约50000万元;
2.9 招标范围及招标内容:一标段:包括但不限于设计(包括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室内装饰、室外雨污水及绿化)、施工期间指导和现场服务、图纸审查配合服务、工程竣工验收及竣工图审核等)、设施采购安装、施工、交(竣)工验收、专业工程及设施移交、移交前维护、工程资料归档等工程内容以及工程缺陷责任期(保修期)内的保修工作及相关费用。
二标段:项目施工阶段及保修阶段监理。
2.10 计划工期:540日历天。
2.11 质量要求:
一标段(EPC):
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及技术标准;
施工质量标准: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及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二标段(监理):满足有关法律、法规、监理规范等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第一标段:
3.1 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备以下资质:
(1)设计资质: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或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人员要求:
(1)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拟派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目前未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职务(出具无在建项目承诺书)须提供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及2024年12月1日以来本单位为其缴纳的任意连续3个月及以上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
(2)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方)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壹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须提供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及2024年12月1日以来本单位为其缴纳的任意连续3个月及以上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 。
3.3 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新成立企业提供本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书,格式自拟)。
3.4 信誉要求:
3.4.1 投标人应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的重点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中被限制或者禁止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严重失信主体”的信用记录,被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重点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中被限制或者禁止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严重失信主体”的投标人且在管理期限内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投标人应在公告发布后对本单位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并将查询资料加盖单位公章做在投标文件中。
3.4.2 投标人被吊销许可证件、营业执照,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等,取消投标资格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4.3 投标人需承诺遵守《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且未被列入尚在执行期的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5 其他要求:
3.5.1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为准,查询内容须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或投资人信息)。
3.5.2 根据《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的通知》豫建行规(2024)7号文件规定,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标注为资质异常的,不能使用标注异常资质承揽本工程,具体要求详见通知内容(提供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证明)。
3.6 本标段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 联合体最多应由两家单位组成,每个联合体成员都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且牵头人必须为施工总承包企业。
(2) 以联合体参加的,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并注明牵头人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3) 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投标人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投标人确定资质等级;
(4)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招投标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
(5) 牵头人负责网上投标,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授权代表负责签署相关资料。
第二标段:
3.1 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甲级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2 人员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须具备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须提供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及2024年12月1日以来本单位为其缴纳的任意连续3个月及以上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
3.3 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23年或2024年度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新成立企业提供本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书,格式自拟)。
3.4 信誉要求:
3.4.1 投标人应通过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总监的重点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中被限制或者禁止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严重失信主体”的信用记录,被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重点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中被限制或者禁止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严重失信主体”的投标人且在管理期限内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投标人应在公告发布后对本单位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并将查询资料加盖单位公章做在投标文件中。
3.4.2 投标人被吊销许可证件、营业执照,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等,取消投标资格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5 其他要求:
3.5.1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为准,查询内容须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或投资人信息)。
3.5.2 根据《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的通知》豫建行规(2024)7号文件规定,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标注为资质异常的,不能使用标注异常资质承揽本工程,具体要求详见通知内容(提供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证明)。
3.6 本标段(二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任意 1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具体数量)个标段。
4.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请于2025年6月24日至2025年6月30日,每日上午0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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