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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通满族自治县景台镇锦山村村民委员会景台镇锦山村庙家岭屯至邱家窑屯修建水泥路招标公告
2017-08-16

  吉林省华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伊通满族自治县景台镇锦山村村民委员会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景台镇锦山村庙家岭屯至邱家窑屯修建水泥路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景台镇锦山村庙家岭屯至邱家窑屯修建水泥路项目

项目编号:JLHT-2017-210-C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吕洪水

项目联系电话:0431-88466626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伊通满族自治县景台镇锦山村村民委员会

地址:伊通满族自治县

联系方式:郭玉江 13844493179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吉林省华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吕洪水0431-88466626

代理机构地址: 长春市东民主大街222号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景台镇锦山村庙家岭屯至邱家窑屯修建水泥路项目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效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3.2人员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未担任其他正在施工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施工现场管理人员要求:技术负责人(高级工程师或工程师)、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资料员各1人,管理人员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职称证或岗位证,项目经理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必须为本单位在籍在册在编人员且单位为其缴纳社保。否则取消中标资格;3.3业绩要求:近三年(2014年、2015年、2016年)有类似项目业绩至少一项;3.4财务要求:近三年(2014年、2015年、2016年)财务状况良好,不亏损,有财务审计报告;3.5提供近一年社保缴纳证明(2016年至今);3.6诚信要求: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8外埠企业须按照吉建管〔2015〕50号文件办理入吉备案登记后方可参与;3.9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3.10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单位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时须提供检察院开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包括法人、项目经理、授权委托人的证明,开具日期应在公告期间内)。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8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08月16日 09:00 至 2017年08月18日 15: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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