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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工商银行黑龙江佳木斯分行抚远支行维修改造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25-06-26

投标邀请书

邀请企业:

1、黑龙江广信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2、哈尔滨陆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3、黑龙江省文信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4、黑龙江融汇达建设有限公司

5、深圳市万德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编号:ZZ51751GC0454017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工商银行黑龙江佳木斯分行抚远支行维修改造项目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佳木斯分行。预算58.3万元,建设资金已到位。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工程施工进行邀请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中国工商银行黑龙江佳木斯分行抚远支行维修改造项目

2.2建设地点:佳木斯市抚远市长江路

2.3计划工期:30天(注:部分工程应与我行营业需求合理调配,部分工作需要在网点营业终了后进行)。

2.4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包括的全部内容

2.5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2.6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7质量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合法性及诚信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

2、在最近三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行贿犯罪等重大违法记录。

二、诚信要求:

在与工商银行的项目合作过程中,没有重大合同违约、泄露工商银行商业秘密或技术秘密等事件;没有违反工行相关规章制度的重大情形。

三、公正性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子项)项下的采购活动。

2.除单一来源和上门询价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四、国家及行业资质要求:

具有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二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五、财务能力要求:

1.具有足够的经济实力:经第三方审计利润表中的“净利润”,近三年内至少两年不为负数。净利润要求不满足或不适用的,应综合考虑使用营业收入等其他财务指标、严格付款要求等手段,防控供.应商成交风险,供应商成立不足三年的,净利润应要求成立期间净利润不为负。

2.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一年内不少于3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如依法免税的,或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3.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一年内不少于3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

六、服务能力要求:

供应商的售后服务体系应涵盖工行佳木斯分行抚远支行及以上机构所在区域。

七、其他要求:

1.供应商原则上应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供应商、法定代表人以及拟派项目负责人近3年(2022年1月1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无行贿犯罪记录,依据“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查询(供应商须自行查询企业情况,由供应商出具承诺函,如在后期核查中发现供应商隐瞒事实,工行直接取消相关资格);                                       

3.供应商、法定代表人以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投标期间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据“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供应商须自行查询企业情况,由供应商出具承诺函,如在后期核查中发现供应商隐瞒事实,工行直接取消相关资格)。                                 

4.供应商投标期间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依据“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查询(供应商须自行查询企业情况,由供应商出具承诺函,如在后期核查中发现供应商隐瞒事实,工行直接取消相关资格)。   

5.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其以上建造师注册执业证书、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企相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拟派项目经理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近3个月(2025年03月至2025年05月)本企业为其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有效证明(建办市函【2019】92号文件中规定的6类情形人员除外,拟派项目经理不得为离退休人员)

6.供应商应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黑建规〔2023〕2号)文件规定,以不低于上述文件规定的标准数量配备施工现场管理人员,投标人也可以根据项目实际需要增加岗位及人员。

7.供应商须提供中国工商银行离职人员的任职情况;并承诺相关情形对参与的集中采购项目不构成实质影响;对于拒绝承诺或承诺不实的,工商银行有权取消供应商参与资格,并作出相应处理。

8.供应商在本项目中如获中标(入围),在服务期内按招标文件要求及投标响应承诺履行合同义务,不得采取各种方式拒绝发货或提供服务。否则,中国工商银行有权采取相应处理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取消入围资格,列入工行不良行为供应商禁入名单、行业供应商不良行为信息共享等。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获取招标文件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6月27日至2025年07月01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3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30 时(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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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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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89940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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