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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市东胜区环保管理有限公司东部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项目运输及场内平整项目招标公告
2025-06-26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环保管理有限公司
东部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项目运输及场内平整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Z)ZZBGG2025060049号

  根据项目进度,鄂尔多斯市东胜区环保管理有限公司东部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项目运输及场内平整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招标人:鄂尔多斯市东胜区环保管理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鄂尔多斯市东胜区铜川镇神山村古城壕社

  项目规模:/

  项目资金来源:自筹

  招标编号:U10002325FZ0001

  项目名称:鄂尔多斯市东胜区环保管理有限公司

  标段名称:东部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项目运输及场内平整项目

  招标内容和范围:东部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项目运输及场内平整服务。

  交货期/工期:2年8个月

  注: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以招标文件为准。

二、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资格条件:(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提供有效证件);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的或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以及其他形式有资产关联关系的申请人,只能有一家参加投标;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没有发生过向招标人行贿等廉洁问题(需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具备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4)投标人在近3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需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2.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以来,有50万及以上固废拉运或场内平整业绩1项。以合同扫描件、结算单、结算发票扫描件为准,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3.项目经理:至少包括一名负责人,一名安全员,附负责人证、安全员证、身份证及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
  4.安全要求:/
  5.联合体投标人: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分包转包;
  6.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在以下网站公示的失信行为处置期和处置范围内: (1)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 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需提供网页截图);
  (2)被国家公共信用信息中心“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 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需提供网页截图);
  7.其他要求:(1)设备要求:总重量不低于31吨的运输车辆(包括后翻式牵引车),不少于12辆,装载机2辆,洒水车1辆载水量不少于20吨。运输车辆须提供机动车行驶证,每辆车配备1名驾驶员,提供驾驶证,作为证明材料,如车辆为投标人租赁的,提供车辆租赁合同复印件(租赁合同期限为3年及以上);
  (2)投标人中标后能够开具适用税率的合法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 2024年至今任意增值税专用发票一张);

  备注: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一)获取时间

    2025年06月26日- 2025年07月01日

  (二)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在招标平台(https://www.szecp.com.cn)在线下载,不接受来人现场领取。

    (三)投标人提问截止时间

        2025年07月03日 17:00

四、截标/开标时间、地点

  截标/开标时间:2025/07/07 09:00:00(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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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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