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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江银行大庆分行零星维修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25-07-01

龙江银行大庆分行零星维修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HTCL-ZB-251139)

一、招标条件

本龙江银行大庆分行零星维修项目(招标项目编号:HTCL-ZB-251139),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企自筹,招标人为龙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庆分行。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龙江银行大庆分行零星维修项目。

2.2建设地点:龙江银行大庆分行所属支行。

2.3建设规模:龙江银行大庆分行为确保设施完好,保障业务的高效运作与服务质量,需对14家支行进行零星维修。

2.4资金来源:自筹资金,已落实。

2.5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所示的全部内容。

2.6工期:2025年9月30日前完工。

2.7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省市现行规范、规程、规定的合格标准。

2.8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一个标段。

2.9招标控制价:837,162.54 元,共计14家支行;主要维修及服务项目:供水、供热、供电、燃气、通讯、木工、瓦工、粉刷、墙体拆除、墙体外立面维修、维修垃圾清运、卫生保洁等。

龙江银行大庆分行支行零星维修费用预算表

序号

网点名称

支行地址

维修费用

1

万宝支行

大庆市萨尔图区万顺街16号

3,900.00

2

劳动支行

大庆市萨尔图区建设路41号

27,453.80

3

开发区支行

大庆市高新区新科路3号

311,950.00

4

龙凤支行

大庆市龙凤区龙凤大街161-18号

16,596.00

5

龙翔支行

大庆市萨尔图区经三街13号

36,642.00

6

东湖支行

大庆市让胡路区东湖3街57号

45,179.30

7

奥林支行

大庆市让胡路区新泽路66号

20,753.60

8

洪源支行

大庆市让胡路区长春路20、22号

33,686.44

9

长青支行

大庆市让胡路区西宾路6号

43,733.20

10

远旺支行

大庆市让胡路区望湖路16号

134,082.00

11

振兴支行

大庆市高新区滨洲中街1号

114,465.00

12

龙盛支行

大庆市龙凤区龙凤大街254号

10,738.00

13

润丰支行

大庆市萨尔图区纬五路22号

16,478.20

14

银河支行

大庆市萨尔图区经五街108号

21,505.00

合计

837,162.54 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应具备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各种证书必须证企相符。

2、人员要求

(1)项目经理:投标人拟派的本项目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或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为本企业合法在职人员,并提供2025年3月-5月投标人为其连续缴纳社会养老保险的明细,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承诺函)。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项目经理社保的查询网址、查询账号及查询密码,并注明查询流程;如投标人提供的查询方式,查询不到人员社保信息,则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2)其他成员:配备要求应满足《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黑建规〔2023〕2号)文件规定执行,上述人员配备为招标阶段投标人承诺的最低配备标准,中标人须根据本工程规模及现场实际,按招标人及监理要求增配项目管理班组人员,满足项目需求。

3、业绩要求:投标人须至少提供2022年1月1日至今3份合同金额不低于30万的装饰装修工程的施工业绩合同(提供加盖公章的合同复印件,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上述合同必须体现相关内容,否则不予认可)。

4、财务要求: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应提供近三年(2022年-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审计报告内容需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且不接受连续出具多期财务报表审计报告(需于次年完成上一年度的财务审计,例如:2023年的财务报告,2024年出财务审计报告)。

5、信誉要求(提供承诺或相关网站查询截图):

(1)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等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日起前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以判决时间为准),其投标将被否决。

(3)投标人未被列入企业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及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信用中国)。

6、其他要求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7、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具体资格审查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5年7月1日9时00分00秒至2025年7月7日17时00分00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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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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