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电电力大同发电公司#8、#9、#10脱硝CEMS系统改造设备采购
采 购 招 标 公 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国电电力大同发电公司#8、#9、#10脱硝CEMS系统改造设备采购,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00003187,招标人为国电电力大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本项目采用全电子招投标方式。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国电电力大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8机组于2005年投入运营,其中锅炉由东方锅炉(集团)有限公司设计制造,为亚临界参数自然循环炉,一次再热、单炉膛、尾部双烟道、采用挡板调节再热汽温、平衡通风、紧身封闭、固态排渣、全钢构架、全悬吊结构Π型锅炉,型号为DG2060/17.6-Ⅱ1型,工程同步建设双室五电场静电除尘器和湿式石灰石/石膏法脱硫工艺(一炉一塔)。并于2013年、2014年分别完成了增加SCR脱硝工艺、湿式除尘器工艺并完成了脱硫超低排放改造。改造完成后,烟气污染物排放水平达到了环保部门超低排放的要求。#9、#10机组于2009年投入运营,锅炉采用东方锅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660MW锅炉,型号为:DG2150/25.4-Ⅱ6型,超临界、强制循环、前后墙对冲燃烧直流炉,单炉膛、一次中间再热、平衡通风、固态排渣、露天布置、全钢构架悬吊结构,并于2013年、2014年分别完成了增加SCR脱硝工艺、湿式除尘器工艺并完成了烟气超低排放改造。改造完成后,烟气污染物排放水平达到了环保部门超低排放的要求。
2.2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国电电力大同发电公司#8、#9、#10脱硝CEMS系统改造设备采购,包括脱硝出入口共12套全套进口产品冷干直抽法CEMS系统(出口含NH3测量)、脱硝出入口备用CEMS分析仪表各1套及3套数据采集管理系统(DAS),安装材料及附件供货、安装及系统调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代理商需提供产品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
(3)投标人须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与本次投标产品型号对应的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和中环协(北京)认证中心颁发的环境保护产品认证证书。
(4)投标人须提供近五年(2015年6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两个在600MW等级及以上燃煤机组脱硝系统上使用的与本次投标品牌相同的供货合同业绩。须提供合同扫描件,至少包含合同封面、供货范围或技术协议、供货时间、合同签字页、签定时间,未按上述要求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为无效证明文件。
注:本项目只接受投标人的资质和业绩,母子公司等资质业绩均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已注册的投标人请勿重复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附件一。
4.2 购标途径:已完成注册的投标人,在“购标申请”菜单中根据要求上传购标审核资料,审核通过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4.3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20年06月11日 09时00分至2020年06月18日 16时00分。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4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500.0元,售后不退。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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