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广东国华粤电台山发电有限公司4、5号机组烟囱加装挡水槽采购
招标编号:CSIEZB170506601
1. 招标条件
广东国华粤电台山发电有限公司4、5号机组烟囱加装挡水槽采购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买方为广东国华粤电台山发电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于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广东国华粤电台山发电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招标范围
本项目招标范围:4、5号机组加装的烟囱挡水槽的设计、制造、安装技术服务、调试、培训等服务全过程。(具体标包划分、交货时间、交货地点及设备名称、型号等技术参数见附表《招标货物一览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18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本项目内容;
3.2 投标人应具有所采用的国外技术支持方所签发的技术授权使用书面证明;
3.3 投标人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800万元人民币,上一年度经营状况良好,主营收入不低于1000万元;
3.4 投标人通过ISO 9001:2000标准及以上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3.5 投标人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3.6 具有电厂烟囱加装导流槽工程1年以上的良好运行业绩,在安装调试运行中未发现重大的设备质量问题或已有有效的改进措施,并提供合同证明文件;
3.7 投标人近三年内未出现安全、质量、环境责任事故;
3.8 投标人近三年内经营信誉良好,无合同违约诉讼败诉事件发生;
3.9 投标人在台电公司、国华公司及其它企业无不诚信事件;
3.10 非国华公司、台电公司四级承包商或黑名单数据库内承包商;
3.11 投标人非神华集团公司承包商负面清单数据库内承包商。
3.12 不允许以联合体方式进行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郑重说明:凡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须提前在()上完成信息注册登记,上传相关证照彩色扫描件,并携带上传的这些证照原件(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2、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3、(国税、地税)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4、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或加盖公司公章的复印件),5、贵公司已选择上传的其他证照原件(实行三证合一的直接提供三证合一营业执照,无需提供1、2、3项),到指定地点(审核地点详见)现场审核。没有注册登记或没有通过原件审核的供应商,请尽快在上完成信息注册登记,并在购买招标文件时(或之前)携带上述证照原件来办理证照审核,否则,将影响贵司购买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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