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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包头市分行本级2025年物业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25-07-09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包头市分行本级2025年物业服务项目
公开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内蒙古中实工程招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受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包头市分行委托,组织本项目招标活动。本项目预算金额为600000元,全部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包头市分行本级2025年物业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资质和能力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包头市分行本级2025年物业服务项目

2.2招标编号:ZS-QCZF-H-2025-0009

2.3招标内容及范围: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包头市分行本级2025年物业服务项目

2.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一年。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需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履行本次招标合同所必需的人员、设备、资金、专业技术等。

3.2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2025年任意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3.3投标人提供2021年-2023年或2022年-2024年经有资质的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

3.4投标人不得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index.html)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不得被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列入行贿犯罪记录。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母子公司不能互用资质、业绩。

3.6存在以下情况不允许投标:

(1)投标人与农发行员工存在利害关系的。利害关系的公司包括员工本人、亲属、近亲亲属及其他利害关系设立、控股或具有实际控制权的公司。

(2)投标人与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存在近亲属关系,与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人员、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有经济利益关系、利害关系等可能影响公正性的。

(3)投标人曾因在投标、评标以及其他与评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7月9日至2025年7月15日,每日上午9:00时至下午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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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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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89940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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