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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能燃气2025年度所属企业城镇燃气安全评估和重大安全风险点辨识服务【重新采购】采购公告
2025-07-10

浙能燃气2025年度所属企业城镇燃气安全评估和重大安全风险点辨识服务【重新采购】采购公告

 

浙能燃气2025年度所属企业城镇燃气安全评估和重大安全风险点辨识服务【重新采购】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采购人为浙江浙能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公司,资金来源已落实,现采用公开竞争性谈判、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采购。

一、本次采购内容

浙江浙能燃气股份有限公司所属企业2025年度城镇燃气安全评估和重大安全风险点辨识服务。

采购范围:义乌、衢州、常山、开化、丽水、缙云、青田、遂昌、云和、景宁、龙泉、庆元、平阳、泰顺、安吉、德清、振能、平湖、建德、上虞、江滨、新昌、三界、宁海和象保共25家所属企业城镇燃气安全评估和重大安全风险点辨识服务。

工作量清单详见附件技术服务要求。

工作要求:中选单位受采购人委托完成以下工作:

(1)收集完成城镇燃气安全评估和重大安全风险点辨识报告的所需基本资料,按浙江省建设厅《浙江省燃气安全评估导则(试行)》(2025年第22号)和采购人要求的时间完成城镇燃气企业安全评估和重大安全风险点辨识报告的编制工作。

(2)在安全评估报告中明确所属企业场站防火、防爆、防毒等安全防范用地面积。

(3)提出评估问题整改意见和相关报批工作,配合完成政府部门组织的对采购人所属企业开展的城镇燃气行业安全评估验收;协助采购人所属企业完成在行政主管部门登记备案。 

二、报价资格条件、要求

1.是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报价人在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存在“不良行为”,被列入浙能集团供应商“黑名单”或作“暂停使用”处置的,且该处置仍在有效期内,不得参与本标段报价。

3.拟派项目负责人被列入浙能集团“人员黑名单”的,且该处置仍在有效期内,不得作为本标段项目负责人。

4.报价人的法定代表人被列入浙能集团“人员黑名单”的,且该处置仍在有效期内,该报价人不得参与本标段报价。

5.近三年内被列入国家应急管理部(查询网址为:https://www.mem.gov.cn/fw/cxfw/xycx/)认定的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报价截止日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报价。

6.报价人须同时满足以下要求:①专业机构应具备燃气工程设计专业资质;②燃气安全评估项目负责人应当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动力)执业凭证,且具备燃气类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③燃气安全评估小组成员中应至少有一人具备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及以上职业资格,且具备燃气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④现场检查人员应具备燃气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7.2020年1月1日起至报价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报价人具有城镇燃气类项目安全评估或安全评价业绩(须随附合同复印件,合同复印件至少需提供首页、签字盖章页以及体现合同供货范围内容的页面)。

是否接受联合体报价:否。

三、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

1. 未取得“平台”用户名和密码的潜在报价人,请前往 “平台”注册备选供应商(或浙能供应商),并下载“投标管家”,凭本企业用户名和密码登录 “投标管家”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后,可下载采购竞争性谈判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

2. 竞争性谈判文件出售时间:2025年07月11日 09时00分至2025年07月18日 17时00分。

3. 竞争性谈判文件每套售价:100元,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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