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华化学集团物资有限公司
玻璃钢格栅框架(包一)(包二)招标公告
一、招标人:万华化学集团物资有限公司
地 址:烟台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兰州大街2号万华烟台工业园厂前区
二、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三、项目名称:玻璃钢格栅框架
项目编号:WHYT/B-D03-2025-PL083-01
四、招标内容及标包划分情况:
项目名称 | 标段(包)序号 | 招标内容 | 数量(PC)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玻璃钢格栅框架 | 1 | 玻璃钢格栅框架(供货烟台等地区) | 1宗 | (1)持有合法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设计、生产本次招标物资的资格和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投标人或其关联公司(控股投标人的母公司、投标人控股的子公司、与投标人同一集团公司控股的子公司)须为生产制造商,不允许贴牌,且不能委托第三方生产,具有在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9001或等同); (4)投标人具有废气收集处理装置、格栅切割粉尘收集装置,并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5)投标人自2024年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拥有不少于800万的玻璃钢格栅业绩。 供应商需提供供货业绩汇总表。汇总表中需含有对应的发票号码、发票代码、含税金额、日期、买方等信息或提供合同信息。业绩汇总表信息请与下方证明文件一一对应. (若是合同可隐藏供货明细,只提供汇总页;若是发票,需要提供明细清单,务必可证明所提供业绩为本包要求物资) (6)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如重大伤亡事故、拖欠农民工工资、重大诉讼、行业重大质量问题、失信被执行、关联失信等,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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玻璃钢格栅框架 | 2 | 玻璃钢格栅框架(供货西北地区) | 1宗 | (1)持有合法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设计、生产本次招标物资的资格和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投标人或其关联公司(控股投标人的母公司、投标人控股的子公司、与投标人同一集团公司控股的子公司)须为生产制造商,不允许贴牌,且不能委托第三方生产,具有在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9001或等同); (4)投标人具有废气收集处理装置、格栅切割粉尘收集装置,并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5)投标人自2024年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拥有不少于800万的玻璃钢格栅业绩。 供应商需提供供货业绩汇总表。汇总表中需含有对应的发票号码、发票代码、含税金额、日期、买方等信息或提供合同信息。业绩汇总表信息请与下方证明文件一一对应. (若是合同可隐藏供货明细,只提供汇总页;若是发票,需要提供明细清单,务必可证明所提供业绩为本包要求物资) (6)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如重大伤亡事故、拖欠农民工工资、重大诉讼、行业重大质量问题、失信被执行、关联失信等,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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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获取招标文件地点:请到平台招标文件领取菜单领取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售价:400元/每包
六、报名时间:2025-07-11起至2025-07-16 17:30时 止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2025年08月01日
七、开标日期:2025年08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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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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