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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鸭山市防灾救灾物资储备库项目项目双鸭山市防灾救灾物资储备库项目标段招标
2020-06-11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双鸭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双发改发【2019】216号文件批复,项目资金已到位,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招标人为双鸭山市应急管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双鸭山市防灾救灾物资储备库项目
2.2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3464m2
2.3计划工期:174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0年07月10日,计划竣工日期2020年12月31日(具体以合同签订为准)
2.4建设地点:双鸭山市尖山区窑地路东侧
2.5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6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包含全部工作内容;
2.7标段划分:不划分标段
2.8招标控制价:7518427.52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2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建造师注册执业证书、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且为本企业合法在职人员。(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和连续6个月(2019年9月至2020年2月)本企业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 社会保险缴纳证明须由当地社保机构出具或社保部门网站打印),保证证明材料真实有效,招标人将查询所报人员社会保险是否真实,如查询不到相关信息,其投标将被否决如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投标资格。
3.3拟派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人员配备要求:技术负责人1 名(具备土建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施工员1人(具备有效的土建专业施工员岗位证书)、质量员1人(具备有效的土建专业质量员岗位证书)、安全员1人(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施工管理工作,且为本企业合法在职人员,(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和连续6个月(2019年9月至2020年2月)本企业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 社会保险缴纳证明须由当地社保机构出具或社保部门网站打印),保证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投标资格。
3.4参加本次投标活动的企业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投标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或法定代表人)。
3.5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且无亏损,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资质被取消,财产没有处于被接管、全部资金被冻结以及破产状态。(提供2017年、2018年、2019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注:2017年后注册成立的投标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的财务会计报告且符合上述要求,新成立未满一年的企业无需提供)
3.6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在招标文件获取期间自行到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近3年是否有行贿犯罪记录,如有行贿犯罪纪录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3.7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没有被依法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结果为准),及没有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失信被执行人(以“信用中国”查询结果为准)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0年06月11日10时00分至2020年06月16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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